據中國政府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國務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其中顯示,今年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共有16件,包括醫療保障法草案、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和金融法草案等,另有30件行政法規擬制定、修改。 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16件) 1.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 2.對外貿易法修訂草案 3.監獄法修訂草案 4.醫療保障法草案 5.社會救助法草案 6.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法草案 7.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 8.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訂草案 9.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 10.注冊會計師法修正草案 11.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 12.商標法修訂草案 13.水法修訂草案 14.國家消防救援人員法草案 15.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 16.金融法草案 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電信法草案、消費稅法草案、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商業銀行法修訂草案、保險法修訂草案、計量法修訂草案、電力法修訂草案、交通運輸法草案、鐵路法修訂草案、公路法修訂草案、律師法修訂草案、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信訪法草案、機關事務管理法草案、教師法修訂草案、廣播電視法草案、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修訂草案、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獻血法修訂草案、不動產登記法草案、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防洪法修訂草案、出境入境管理法修訂草案、海關法修訂草案。 擬制定、修改的行政法規(30件) 1.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修訂) 2.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 3.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4.住房租賃條例 5.快遞暫行條例(修訂) 6.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 7.國務院關于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的規定 8.重要軍工設施保護條例 9.婚姻登記條例(修訂) 10.中國人民解放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辦法(修訂) 11.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 12.對外使用國徽圖案的辦法(修訂) 13.政務數據共享條例 14.農村公路條例 15.密云水庫保護條例 16.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修訂) 17.商事調解條例 18.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修訂) 19.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 20.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研究和臨床轉化應用管理條例 21.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修訂) 22.生態環境監測條例 23.自然保護區條例(修訂) 24.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修訂) 25.全民閱讀促進條例 26.殯葬管理條例(修訂) 27.城市供水條例(修訂) 28.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 29.基金會管理條例(修訂) 30.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 預備制定機動車生產準入管理條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公司債券管理條例、預付式消費監督管理條例、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監督條例、司法所條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歷史街區與古老建筑保護條例、傳統村落保護條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促進條例、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條例、終端設備直連衛星服務管理條例、衛星導航條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條例、糧食儲備安全管理條例。 預備修訂審計法實施條例、外匯管理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章制定程序條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全民健身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軍用飲食供應站供水站管理辦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國際海運條例。 擬完成的其他立法項目 1.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維護國家安全、加強涉外法治急需的立法項目 2.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的立法項目 3.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立法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