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源監管辦日前印發了《湖南電網風電場、光伏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并就這一細則出臺的背景、內容等方面進行解讀。“十三五”以來,湖南省新能源裝機容量大幅增長,新能源已經進入快速發展期,新能源在湖南電網中電力電量平衡作用逐步顯現。但風電場和光伏發電站(以下簡稱“場<站>)仍是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存在
湖南能源監管辦日前印發了《湖南電網風電場、光伏電站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并就這一細則出臺的背景、內容等方面進行解讀。 “十三五”以來,湖南省新能源裝機容量大幅增長,新能源已經進入快速發展期,新能源在湖南電網中電力電量平衡作用逐步顯現。但風電場和光伏發電站(以下簡稱“場<站>)仍是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存在“重建設、輕運營”等問題,如建設標準不統一、運維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突出,難以適應“十四五”新能源持續快速發展需要和湖南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優質、經濟運行要求。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推動構建湖南新型電力系統,規范風電場、光伏電站并網調度運行管理,促進新能源消納,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經認真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制定了《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堅持目標導向,主要包括總則、運行管理、技術管理、考核與獎勵、監督與管理、附則等六大部分,共三十一條。 (一)總則。一是明確基本原則。《實施細則》立足于規范場(站)并網運行管理,推動落實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二是確定適用范圍。《實施細則》主要適用于并入湖南電網、納入市(州)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場(站)。三是明確執行與監管職責。湖南省、市(州)調度機構按照調度管轄范圍具體實施場(站)的并網運行管理,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依法實施監管。 (二)主要條款。《實施細則》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運行管理方面。明確了場(站)的并網條件與并網調度協議的簽訂管理工作流程。規定場(站)應嚴格遵守調度紀律與規程,迅速、準確執行調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者拖延執行。應參與地區電網無功平衡、一次調頻、資源利用水平分析測算,并規定了相應的獎懲措施。針對湖南實際,規定了場(站)非計劃停運、風電場冰凍停運統計和考核標準;場(站)應規范開展功率預測工作,并規范了預測準確率以及獎懲電量計算;明確了全面規范新能源場(站)的并網、運行調度及檢修、停運等管理要求,設備檢修、運行信息等報表報送及考核措施。二是技術管理方面。提出了場(站)并網試運行后的參數實測和檢測內容及其要求;明確了自動電壓調節功能、有功功率調節能力、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與繼電保護信息子站配置、自動化及通信技術管理規定及其要求,以及相關考核措施。 (三)獎懲機制。對場(站)并網運行情況分別進行考核、獎勵,公布了月度總考核電量、考核費用及返還電量的計算方法。 (四)監督與管理。明確了電網企業、電力調度機構信息披露形式、頻次、反饋方式;并網運行考核結果報送、審核、發布、結算流程。要求電力調度機構嚴格依法依規,規范實施,確保數據詳實、考核有據、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