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生態安全、綠色低碳已經成為全球能源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議題。青海省貫徹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依托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持續推動以風光為代表的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加快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為實現“雙碳”目標持續貢獻“青海力量”。
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有序推進
截至2021年底,青海省電源
當前,生態安全、綠色低碳已經成為全球能源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議題。青海省貫徹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依托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持續推動以風光為代表的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加快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為實現“雙碳”目標持續貢獻“青海力量”。 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有序推進 截至2021年底,青海省電源總裝機4286萬千瓦,其中新能源裝機2630萬千瓦,占比達61.4%,2021年全年新能源發電量341.0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34.5%,新能源裝機和發電量占比均居全國首位,青海電力系統正逐步進入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階段。 在新能源供給方面,快速推進清潔能源開發建設,建成海西州、海南州2個千萬千瓦級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省內堅強智能電網和青豫特高壓直流外送通道,保障年均近250萬千瓦新能源并網消納;連續5年創新開展全清潔能源供電實踐,不斷刷新世界紀錄。 在新能源消費方面,構建綠色能源消費體系,完成三江源地區清潔取暖電能替代改造319萬平方米,年減少燃煤消耗9萬噸;電解鋁等行業采用綠電生產,為產品貼上“綠色制造”標簽;依托大電網將綠色電力輸送至河南、江蘇等地,實現新能源發展成果全國共享。 在新能源技術方面,優化多能源互補協調控制技術,建成目前世界最大規模的新能源分布式調相機群,新能源接納能力全面提升;建立全國首家新能源大數據中心,服務300余座新能源場站數智化發展;創新“共享儲能”模式,增發新能源電量1億千瓦時以上;首創提出“綠電指數”,科學指導地區新能源全面協調發展。 在新能源體制方面,系統性出臺《青海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行動方案(2021—2030年)》《青海省國家儲能發展先行示范區行動方案(2021—2023年)》等指導意見幾十項,有效引導省內清潔能源健康發展;穩步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組織開展新能源跨省跨區交易、省內直接交易和發電權交易,推動省間輔助服務市場建設,2021年新能源外送規模達到100億千瓦時,省內新能源直接交易規模超過150億千瓦時。 電力保障等方面問題逐步顯現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隨著新能源持續大規模并網,電力保障、系統安全、利用成本等方面的問題也在青海逐步顯現。 一是電力供應保障任務更加艱巨。青海電網新能源高占比的結構特性和基礎電源、靈活調節電源不足的實際,決定了電網季節性的“夏豐冬枯”與日內的“日盈夜虧”現象將逐步加劇。此外,青海清潔能源在時間和空間分布存在天然不均衡性。當前,水電調峰能力已發揮至極限,火電裝機容量小,儲能設施不足,西北區域電源同質化嚴重,晚高峰期間從省外購電將更為困難,晚高峰限電與午間棄電并存,電力安全供應保障不足問題突出,需要構建更加多元的電源保障體系。 二是系統安全問題日益嚴峻。電力系統呈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和“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的“雙高”特性,穩定機理復雜,轉動慣量持續下降,調頻、調壓等能力不足,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存在風險。同時,青海常規電源占比低,調節支撐手段少,網架承載能力偏弱,發電側的隨機性顯著增加,使得電力系統“源—荷”雙側不確定性進一步增強,供需不匹配問題更為突出。需要打造廣域耦合柔性立體電網,解決送端電源匯集困難、交流系統支撐能力薄弱等難題。 三是新能源利用成本不斷提高。新能源能量密度低,匯集、輸送、調節、利用等環節成本較高。相較于傳統電力系統,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對于儲能裝置等可調資源需求大,“源—荷”互動調控難度大,輸配電設備利用率低,系統整體建設和運營成本持續增加。此外,青海經濟社會發展對電價敏感度較高,需要通過構建完整的政策和市場體系,在充分體現綠電生態價值的同時合理控制用能成本。 保障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明確,到2030年,全國風電、光伏裝機將達到12億千瓦;青海省在《青海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行動方案(2021—2030年)》中進一步提出,到2025年、2030年新能源裝機將分別達到0.58億千瓦和1億千瓦的目標。 以沙戈荒大基地模式推動青海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為充分發揮我國新能源資源優勢和規模優勢,2021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陸續組織申報了兩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明確了黃河上游等九大新能源基地,青海將依托“水豐光足風好”的清潔能源資源稟賦,統籌風電光伏基地與水電、火電配套電源項目等合理布局、協同互補,推動青海新能源可持續發展。 一是發揮風光互補效益,在系統掌握太陽能、風能資源基礎上合理安排光伏、風電布局和規模,充分利用新能源時空互補特性。二是推進光熱與光伏一體化友好型融合電站建設,通過配置大規模儲熱、補燃裝置等方式,探索光熱替代常規支撐電源的發展模式。三是合理布局常規電源,加快黃河上游水電開發和擴機,做強黃河上游水電基地;發揮火電在“雙碳”目標實現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逐步完成存量火電“三改聯動”,加快清潔煤電建設,推動清潔氣電建設。四是深化應用新能源構網技術,在新能源高占比地區合理配置調相機、虛擬同步機等動態補償裝置,實現新能源設備具備常規電源“同質化”能力。力爭到2025年、2030年在青海海西、海南2個新能源大基地實現新增新能源裝機超1500萬千瓦、9000萬千瓦。 以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保障青海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新能源滲透率不斷提高給電力系統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許多技術領域已進入無人區,亟須深刻變革。青海應準確把握省情,在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建設的基礎上,協調網、荷、儲及體制機制等各個環節一體推進新型電力系統示范區建設,保障青海清潔能源健康高質量發展。 一是打造廣域耦合柔性立體電網,構建分層分區立體省內骨干網架、綠色柔性電力外送體系;打造適應“產消者”大規模涌現的安全可靠、經濟高效、綠色低碳、智慧共享的堅強智能配電網。二是打造消費側智慧用能新模式。挖掘、發展柔性可調節負荷,加強鹽湖、數據中心、有色等重點行業間歇性負荷的需求側管理,挖掘清潔取暖、電動汽車等生產生活充放電設施在調峰方面的潛力。三是建設大規模儲能調節體系。加快抽蓄電站建設,按照“四統一”模式推動電化學儲能規模化發展,依托富集的新能源和鹽湖資源優勢探索新能源制氫、用氫新途徑。四是建立完善體制機制保障體系。堅持市場化與政策調控相結合,建立適應高占比新能源的電力市場體系,持續拓展清潔能源消納空間和范圍;支持火電清潔高效靈活轉型及抽蓄、新型儲能建設等成本回收,提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靈活輸配電價保障機制和可調節負荷資源價格引導機制;推進電力市場和碳市場協同發展,充分體現各類資源能量價值、安全價值以及綠色價值。 (作者單位: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清潔能源發展研究院、國網能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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