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孚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
四、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定價原則 公司及董事會根據對公司股權價值的判斷,以及參考公司股價走勢,確定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上限為不超過5元/股。 公司在回購股份期內送股、轉增股本或現金分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 五、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及占總股本的比例 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行的A股社會公眾股份。 公司將根據回購方案實施期間股份市場價格的變化情況,結合公司經營狀況和資金情況,在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1.2億元人民幣、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5元/股的條件下,預計可回購約2400萬至3000萬股,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以回購資金最高限額1.2億元人民幣及最高回購價格5元/股計算,預計公司可回購股份2400萬股,回購股份比例約占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2.56%,具體回購股份的比例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占本公司已發行的總股本的數量為準。 六、回購股份的期限 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如果在此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即實施完畢,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公司將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授權,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 七、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方案全部實施完畢,按預計回購2400萬股計算,回購股份比例約占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2.56%,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權的變動情況如下: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均為高管鎖定股。 八、預計回購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持股比例變動情況 以回購資金最高限額1.2億元人民幣及最高回購價格5元/股計算,預計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持股比例變動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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