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能源[2013]13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華能、大唐、國電、華電、中電投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微博]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廣核、中節能集團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石油
(二)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建筑物或設施; (三)文化、體育、醫療、教育、交通樞紐等公共建筑物或設施; (四)商場、賓館、寫字樓等商業建筑物或設施; (五)城市居民小區、住宅樓及獨立的住宅建筑物; (六)農村地區村莊和鄉鎮; (七)偏遠農牧區和海島; (八)適合分布式發電的其他領域。 第八條 目前適用于分布式發電的技術包括: (一)小水電發供用一體化技術; (二)與建筑物結合的用戶側光伏發電技術; (三)分散布局建設的并網型風電、太陽能發電技術; (四)小型風光儲等多能互補發電技術; (五)工業余熱余壓余氣發電及多聯供技術; (六)以農林剩余物、畜禽養殖廢棄物、有機廢水和生活垃圾等為原料的氣化、直燃和沼氣發電及多聯供技術; (七)地熱能、海洋能發電及多聯供技術; (八)天然氣多聯供技術、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技術; (九)其他分布式發電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