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果太大了,一旦出現問題,不但不會“不倒”,反而出現誰也救不了的情況,也就是出現了“大到救不了”、“大到誰也扶不起來”的狀態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特約撰稿︱王文靜
中國的
在這方面,上海超日給人們一個很好的警示。該公司在2011年到2012年利用從股市及金融公司募集的大量資金在國內和歐洲建了大量的電站,這些電站的資金需要長期逐漸從電費中返還,但是銀行抽貸導致該公司資金緊張,股票和企業債雙下跌,導致抵押給信托公司的股票價值下跌,需要不斷填進新股或現金,最終導致公司無力支付利息,在2014年成為中國債券違約第一例。 這樣看來,光伏公司最好只做到光伏電站的總包階段就可以了,建好電站后須將電站賣給其它業主,及時回籠資金,只有這樣才能保持資金的快速周轉。而從長期來看,未來發展趨勢還是以專業化為好,企業只做一個產業環節。 那么,什么模式的公司在如今這樣變動的市場氛圍中會比較好呢? 我們認為,未來光伏公司最好是一個更大規模的其它行業的母公司的子公司最為合適。光伏公司的規模最好是能與其母公司的規模相匹配。當光伏行業出現較大的變動時,母公司可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光伏公司的規模不要大到母公司無力支持的地步。 十分不幸的是,在2014年光伏市場及生產剛剛好轉的情況下,又傳出有些大的太陽電池廠要擴產的消息。如果這一消息屬實,那將對中國光伏產業又帶來負面的影響。 中國光伏產業已經出現產能嚴重過剩了,很多企業還沒有恢復生產。在這種狀況下,進一步擴大產能,無異于雪上加霜。而且,中國光伏產品的價格由于產能一直維持過剩狀態而無法回歸到合理的價位,因此中國光伏企業無法得到合理的利潤區間。如果在這種微虧或微盈的狀態下長期運行的話,就不利于中國光伏企業的技術投入,使得中國太陽電池制造企業的技術一直落后于歐美企業。(作者為中國科學院電工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