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調整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383號)要求,經各市發改委申報、企業競價承諾、電網公司確認,現將2016年第三批普通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計劃予以下達,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三、有關要求 一是按照“一站一價”的原則,每個項目具體降價標準,按企業出具的承諾函為準。 二是為確保并網計劃如期完成,列入本批計劃項目應于2017年5月30日前并網發電,且并網規模不得低于下達計劃規模(以電網企業并網驗收為準)。對未按上述要求并網項目將調出并網計劃,并且今后2年內取消該項目企業在我省申請新建光伏發電項目的資格。 三是請電網公司及時辦理接網意見和開展配套送出工程建設。 附件:1.2016年第三批已安排并網計劃仍有指標缺口的項目計劃安排表 2. 2016年第三批已備案在建項目計劃安排表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2月2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