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了農歷丙申年的最后一場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并對大家比較關心的電力體制改革,以及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進行了重點解答。
在本輪電力體制改革中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配售電業務是一個很大的亮點,在中發﹝2015﹞9號文發布以后,2016年又陸續出臺了配售電方面的一些通知和辦法。那電改目前所取得的成效有哪些?這些成效是否符合預期?下一階段電改工作的著力點在哪? 對此,王強指出,去年電改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建立了市場主體準入退出機制和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為培育售電側市場主體,促進配售電業務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提出以增量配電設施為改革基本單元,打破了傳統意義上的“供電營業區”界限。另外一個突破是,以前按電壓等級來劃分配網,這次文件把這個辦法突破了,為社會資本進入售電側,建設售電配網,創造了條件。 另外,組織開展了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為了給售電側提供示范,去年和國家能源局在全國一共組織了105家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在試點過程中我們要求各地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地優選項目業主,從目前看效果還不錯。這些項目少則幾千萬,多則幾十個億,現在還處于招標階段,項目實施以后能夠有效吸收社會資本進來,目的是要達到雙贏,怎么雙贏?一是解決窩電,二是解決缺電。去年的工作大概主要是這些。 關于下一步電改,王強指出,一是加快發用電計劃放開,按照我們的要求,到2020年除了調節性的發電計劃以外,其他都要放開,因此今年的動作會大一些。我們現在正在起草一個文件,這個文件近期就要發了,文件中會要求新增的燃煤機組,原則上都不安排計劃了,新增的用電大戶也不安排計劃了,都要走市場化的路子,這一塊步伐要加大。 二是可再生能源方面,從去年來看,棄風、棄光、棄水的現象比較嚴重,這方面要做點文章,要嚴格按照要求來辦,計劃內的要全部收購。再有就是完善可再生能源調峰機組補償機制,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價和補貼機制,開展可再生能源救濟消納試點。對清潔能源,包括上網補貼方面要執行好政策,還要研究一些新的辦法。 三是今年還要加強監管,目前電力總體上是富裕的,我們在工作中發現,有的地方考慮到本省的就業和稅收問題,搞了一些行政壁壘,下一步要針對這個問題加強監管,要立足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這個過程中,對違規的要處罰,包括自配電廠拉專線等問題,這些方面要嚴格要求,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和義務。今年重點工作主要是這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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