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由于不受規模指標限制,日益受到投資業主的青睞。然而,光伏電站是重投資,運行期要25年。在25年的電站運營過程中,屋頂業主方可能出現破產、被司法機關查封,或者將屋頂抵押出售等情形。這些情況,對于光伏電站來說無疑都是埋藏的“地雷”。
必須確定三:屋頂出租房有權簽合同 根據相關法律,以下幾種情形,業主對建筑物無全部所有權: 1)建筑物(居民樓)產權分散問題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單獨所有權,即對該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排他性的支配權;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共有部分為相關業主所共有,均不得分割,也不得單獨轉讓。 專有部分:一棟建筑物內區分出的住宅或者商業用房等單元。 共有部分:指區分所有的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共同部分,地基、屋頂、梁、柱、承重墻、外墻、地下室等基本構造部分由全體業主共同使用。 如何規避風險: 對于住宅樓、大型市場等建筑物的屋頂,由于產權較為分散,其屋頂的出租、利用需要按照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議事規則,經過合法有效的民主決策程序后方可進行租賃。建議事先做好建筑物產權權屬的調查,規避相關風險。 2)承租人轉租問題 屋頂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何規避風險: 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確認轉租人的出租行為是否經過出租人的同意,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其轉租房屋的授權委托書,并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轉租人違反上述規定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必須確定四:合同期限是有效的 1)屋頂租賃合同期最長20年 就屋頂租賃協議而言,屬于我國《合同法》規定的租賃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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