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內泊湖里打樁建光伏發電項目一事,2月17日,湖北省湖泊局回應記者稱,經過調查,這個項目沒有任何審批手續,早在2月10日,荊州市沙市區有關部門就向涉事企業下發了停工的通知。
荊州市沙市區環保局:環評手續還未被審批 2月16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致電荊州市水利局和荊州市沙市區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均證實柱樁確實為“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而建,涉事企業為信達光伏(荊州市)有限公司。 荊州市水利局水政監察支隊的一名李姓執法人員表示,2月8號左右,在接到志愿者的舉報后,相關執法人員便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同時責令沙市區政府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信達光伏在內泊湖建設發電項目是否通過了農業、林業、水利部門的審批?該執法人員回應:“這塊我不能回復,這個項目的具體情況我們這邊也不好透露。但是,只能說這個項目確實存在觸犯水法規的一些條例問題”。該執法人員還強調,水利部門也會用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 荊州市沙市區環保局綜合科的一名工作人員證實,信達光伏在今年春節前確實來環保局綜合科詢問過意見,“確實沒有(公開)環評信息,因為還沒有被審批,還在審核過程中,還沒批”。 針對這家公司是否屬于未批先建,該工作人員表示:“應該可以這么說,今年春節前這家公司來過想辦理相關手續的,但是審批需要一定時間。” 湖北省湖泊局:水利部門沒批復過任何這樣的項目 信達光伏(荊州)隸屬嘉興正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對于上述“漁光互補”項目是否合規的問題,正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光伏發電項目的胡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項目不會破壞生態、有利于養殖,還能拉動當地的經濟,節能減排。他表示,基于這個原因,沙市區政府部門推薦了這塊地方,“我想這個手續應該是合理合法的”。 2月17日上午,荊州市沙市區招商局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將內泊湖作為光伏發電站選址確實是沙市區招商局推薦的,但是自己并不知道內泊湖是在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護名錄中。 ![]() 內泊湖的衛星地圖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荊州市從去年開始就不再引進任何一個光伏發電項目了,但由于信達光伏(荊州)的“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在三年前就引進了,“他有湖北省發改委的指標的話,就可以繼續操作! 2月16日下午,湖北省湖泊局對此事做出回應,湖泊局湖泊管理綜合處的一位官員表示,目前,湖北省水利部門沒有批復過任何一家公司在湖泊的水面上開展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我們只在漳河水庫和熊河水庫有相關試點,利用水庫的坡邊搞小規模試驗”。 這位官員還透露,湖泊局已經責成荊州市水利局到現場了解情況,湖泊局也馬上派人去現場督察。 2月17日下午,湖北省湖泊局再次就此事向記者回應,湖泊綜合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稱,經過調查,這個項目沒有任何審批手續,早在2月10日,荊州市沙市區有關部門就向涉事企業下發了停工的通知。 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目前,這件事已經移交到湖北省水利廳水政執法總隊,將按照《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啟動執法程序,將督促企業停工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