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531新政過于迅猛,給行業帶來了較大的震蕩和損失,特別是在戶用、商用等分布式市場,可能出現企業倒閉、老百姓利益受損等一些問題
按照去年湖州銀行、郵儲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光伏貸政策,普遍要求光伏公司以1:5的比例繳存保證金,光伏公司若不堪承受申請破產,那政府是否要兜底?農戶是否會以屋頂被破壞不還光伏公司的返還款?銀行會不會將農戶列入失信人名單上報央行征信? 這些問題都有待解決。 問題3:或造成行業倒退 一直以來,國內光伏電站主要依靠政策貼價微利潤發展,投資成本高、回報周期長,但回報較為穩定。 而今531新政的變化是控指標、降補貼,調整力度較大,導致戶用、商用等分布式光伏市場斷崖式萎縮,相關光伏EPC總承包商面臨無市場可做。 以湖州為例,諸如貝盛光伏、驕陽光伏等湖州本地光伏設備生產廠商也可能面臨大面積停產、停工、裁員。 新政不久,光伏領域上市公司市值蒸發高達257億元,造成行業內大范圍的人心動蕩,類同2012年歐美市場對中國市場的光伏反傾銷,對國內光伏市場積極性造成極大打擊。 建議1:給予戶用光伏以差別化的政策 鑒于531新政之前戶用光伏市場的實際發展情況,以及531文件并沒有特別指出嚴控戶用光伏指標的事實,建議主管部門對戶用光伏市場不要進行指標化管理,仍然沿用新政之前的管理辦法,并且充分考慮戶用光伏電站分散和規模小的特點帶來的營銷和運維成本高的實際情況,在補貼上采取差別于工商業分布式電站的管理方式。 建議2:加快出臺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在針對地面和工商業光伏電站嚴控指標的同時,建議應當給予此類型電站以出口,在國家正在大力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基礎上,加快出臺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隔墻售電業務,為工商業用電大戶提供更多的電價降價空間,為大量的閑置屋頂創造建設光伏電站的條件。 建議3:明確鼓勵金融機構將光伏電站貸款作為綠色金融重點支持對象 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創新模式,鼓勵金融機構主動走出去幫扶光伏企業,利用優質屋頂資源、以光伏發電收益權做抵押的貸款模式,幫助光伏企業渡過難關和加快展,逐步針對戶用和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光伏貸發展成為標準化的貸款品種,類似于車貸、房貸等投資消費貸款。 此次光伏新政也是為今后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光伏電價平價上網做準備,若能創新發展新能源的融資模式,對于今后新能源的去補貼、市場化發展將極為有利。 建議4:鼓勵光伏公司聯合各類租賃公司開展以租代購 將原本農戶出資購買安裝的光伏電站,光伏企業以租賃的方式轉變為光伏公司自投模式。這樣對老百姓也是一個交代,政府也不用兜底。 雖然由于國家補貼的缺失,此模式將拉長光伏公司的收益期,但肯定比大面積農戶退裝、違約所帶來的麻煩和風險要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供需矛盾,減少了老百姓的不滿情緒,為今后光伏市場健康發展打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