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局: 關于印發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為做好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質量,我司組織編寫了《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現印
4.1開工前應具備條件
在工程開始施工之前,項目承包單位應取得相關的施工許可文件。
開工所必需的施工圖應通過會審;設計交底應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及重大施工方案應已審批;項目劃分及質量評定標準應確定,工程定位測量基準應確立。
設備和材料的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設備材料。
進場設備和材料的合格證、說明書、測試記錄、附件、備件等均應齊全。
設備和器材的運輸、保管應規范;當產品有特殊要求時,應滿足產品要求的專門規定。
土建工程的施工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的相關規定執行。
測量放線工作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的相關規定執行。
土建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進廠時,應對品種、規格、外觀和尺寸進行驗收,材料包裝應完好,應有產品合格證書、中文說明書及相關 性能的檢測報告。
土方工程的施工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16)的相關規定。
混凝土獨立基礎、條形基礎的施工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的相關規定執行。
基礎拆模后,應對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進行檢查,并及時對缺陷進行處理。
外露的金屬預埋件應進行防腐處理。
在同一支架基礎混凝土澆筑時,宜一次澆筑完成,混凝土澆筑間歇時間不應超過混凝土初凝時間,超過混凝土初凝時間應做施工縫處理。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及時采取有效的養護措施。
支架基礎在安裝支架前,混凝土養護應達到70%強度。
支架基礎的混凝土施工應根據與施工方式相一致的且便于控制施工質量的原則,按工作班次及施工段劃分為若干檢驗批次。
預制混凝土基礎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對超過尺寸允許偏差且影響結構性能、使用功能的部位,應按技術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并重新檢查驗收。
支架基礎的施工不應損害原建筑物主體結構及防水層。
新建屋面的支架基礎宜與主體結構一起施工。
采用鋼結構作為支架基礎時,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應在鋼結構支架施工前結束,鋼結構支架施工過程中不應破壞屋面防水層。
對原建筑物防水結構有影響時,應根據原防水結構重新進行防水處理。
接地的扁鋼、角鋼均應進行防腐處理。
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基礎根據屋頂形式的不同,主要分為夾具固定式基礎和配重塊基礎兩種,對于混凝土屋面,采用最佳傾角安裝的系統,需要參照《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和《光伏電站設計規范》GB50797-2012考慮足夠的配重,確保對于配重壓塊的設計滿足恒載荷與風載荷等荷載組合的要求。
4.3場地及地下設施
電纜溝的預留孔洞應做好防水措施。
電纜溝道變形縫的施工應嚴格控制施工質量。
室外電纜溝蓋板應做好防水措施。
支架安裝采用現澆混凝土支架基礎時,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后進行支架安裝。支架到場后應做下列檢查:
外觀及防腐涂鍍層應完好無損。
型號、規格及材質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附件、備件應齊全。
對存放在灘涂、鹽堿等腐蝕性強的場所的支架應做好防腐蝕工作。
支架安裝前安裝單位應按照“中間交接驗收簽證書”的相關要求對基礎及預埋件(預埋螺栓)的水平偏差和定位 軸線偏差進行查驗。
固定式支架及手動可調支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采用型鋼結構的支架,其緊固度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及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15)的相關規定。
支架安裝過程中不應強行敲打,不應氣割擴孔。對熱鍍鋅材質的支架,現場不宜打孔。
支架安裝過程中不應破壞支架防腐層。
手動可調式支架調整動作應靈活,高度角調節范圍應滿足設計要求,支架傾斜角度偏差度不應大于±1°。
支架及支架安裝的抗風設計應符合GB5009-2006的要求。
光伏組件應按照設計圖紙的型號、規格和使用說明書進行安裝,組件間的線纜選擇需要考慮開路電壓和短路電流在不同環境溫度和輻照度下的安全系數(通常是開路電壓或短路電流乘以系數1.25)。
光伏組件固定螺栓的力矩值應符合產品或設計文件的規定。
匯流箱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支架和固定螺栓應為防銹件。
匯流箱安裝的垂直偏差應小于1.5mm。
匯流箱內光伏組件串的電纜接引前,必須確認光伏組件側和逆變器側均有明顯斷開點。
采用基礎型鋼固定的逆變器,逆變器基礎型鋼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規定。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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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偏差
|
|
mm/m
|
mm/全長
|
|
不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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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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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度
|
<1
|
<3
|
|
位置誤差及不平行度
|
……
|
<3
|
|
基礎型鋼安裝后,其頂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基礎型鋼應有明顯的可靠接地。
逆變器的安裝方向應符合設計規定。
逆變器與基礎型鋼之間固定應牢固可靠。
應根據安裝使用說明書安裝必要的過流保護裝置和隔離開關。
二次設備、盤柜安裝及接線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1-2012)的相關規定外,還應符合設計要求。
通信、遠動、綜合自動化、計量等裝置的安裝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要求。
安防監控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2004)的相關規定。
4.9其他電氣設備安裝
高壓電器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7-2010)的相關規定。
電力變壓器和互感器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8-2010)的相關規定。
母線裝置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9-2010)的相關規定。
低壓電器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4-2014)的相關規定。
環境監測儀等其他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設計文件及產品的技術要求。
光伏發電項目防雷系統的施工應按照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
光伏發電項目接地系統的施工工藝及要求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16)的相關規定外,還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屋頂光伏系統的金屬支架應與建筑物接地系統可靠連接或單獨設置接地。
帶邊框的光伏組件應將邊框可靠接地;不帶邊框的光伏組件,其接地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盤柜、匯流箱及逆變器等電氣設備的接地應牢固可靠、導通良好,金屬盤門應用裸銅軟導線與金屬構架或接地 排可靠接地。
光伏發電站的接地電阻阻值應滿足設計要求。對于上人屋頂,接地電阻應≤4歐姆,對于非上人屋頂,接地電阻應≤10歐姆。
架空線路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3-2014)的有關規定。
電纜線路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2016)的相關規定。
架空線路及電纜的施工還應符合設計文件中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