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四部門印發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發改規〔2023〕4號各有關單位: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推動本市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科學強化政策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研
四、監督和管理 (一)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市政府投資管理有關要求,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補助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開展審核,對審核發現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強化屬地責任,負責本區光伏發電項目運行情況的監管,定期進行項目運維效果評估,督促項目單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對于發電量異常的光伏發電項目應進行現場核查,如發現項目存在私自增容情況,應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市發展改革委。對因運維不當、建設質量缺陷等原因造成未達到設計壽命即停止運行的項目,無正當理由隨意拆除的項目,暫停項目單位新增項目光伏補貼申請資格,待項目完成整改后恢復。 (三)各區電力公司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發電量統計和初審以及市級財政補貼資金撥付等工作。市電力公司負責審核光伏發電項目發電量,對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服務、電力計量、資金撥付進行監督管理,保障資金使用安全,確保各項規定落實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1.光伏發電項目財政補貼申報表(法人單位) 2.光伏發電項目財政補貼申報表(個人)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