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十三五”能源規劃工作會議提出,“十三五”期間,我國要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切實解決棄風、棄水、棄光問題。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在講話中表示,要加強電源與電網統籌規劃,積極發展智能電網,科學安排調峰、調頻、儲能配套能力。
吳新雄的說法也得
日前召開的“十三五”能源規劃工作會議提出,“十三五”期間,我國要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切實解決棄風、棄水、棄光問題。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在講話中表示,要加強電源與電網統籌規劃,積極發展智能電網,科學安排調峰、調頻、儲能配套能力。 吳新雄的說法也得到了專家的印證。在8月7日召開的2014中國風能太陽能并網會議上,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首席專家單國瑞(Kaare Sandholt)表示,可再生能源并網是比較新的課題,科學的統籌規劃是兩者持續發展的基礎。為應對新能源并網問題,歐洲電網的規劃開發從組織和方法上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創新,這些嘗試對中國亦有啟示和借鑒作用。 中歐面臨相似的并網難問題 單國瑞,這位曾在歐洲從事可再生能源項目規劃30余年的丹麥人自2012年開始擔任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首席專家一職。 在他看來,在新能源發展方面,中國與歐洲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兩個區域都確定了相近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即可再生能源發展要兼顧可持續發展、能源安全和塑造良好的環境這三個方面。為此,歐盟國家提出了“低碳歐洲”的說法,而中國則提出了“美麗中國”這個引領中國未來發展的關鍵詞。為了實現以上目標,中歐都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轉而重點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為主導的可再生能源,都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外,因為能源生產地和消費地的長距離,中歐都需要長距離的電力運輸。 而且,在歐洲,各地區間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況不同,需求也不同。中國亦是如此。 國家電網調控中心副總工程師裴哲義表示,我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困難主要有兩大方面。一方面,新能源發電富集區域電力市場規模小。例如蒙西、蒙東、甘肅、冀北風電發電量占全國的51.4%,但用電量僅占全國的9.4%。另一方面,電源結構不合理。風電資源豐富但消納不足的“三北”地區電源結構以火電為主,水電等快速靈活調節電源較少,致使系統調峰問題突出,不利于風電消納。 單國瑞指出,電網建設的規劃,不僅需要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相互結合,而且還應注意區域間的協調與配合。在這些相似的大背景下,歐盟電網長期規劃和提高新能源并網比例的做法對中國很有借鑒意義。 歐洲做法提供的新思路 單國瑞介紹,2008年底,經歐盟法律授權,歐盟創建了歐洲電力傳輸系統運營商聯盟(ENTSO-E),并于2009年7月全面運行。該組織囊括了34個國家的41個輸電運營商,服務于5.25億人,828吉瓦發電裝機。它的成立不僅促進了互聯電網安全、可靠的運行的與協調,而且也促進了新電源的安全并網,尤其是可再生能源。這亦是歐盟致力于實現溫室氣體減排和可再生能源供應目標而做的努力。 “以前,要想讓各個組織在同步運行方面開展合作是很困難的。現在,通過建立透明、開放的機制,以各方參與的形式制定流程,該組織確保了歐洲電力系統更可靠、有效和持續的運行。”單國瑞說。 而且,歐洲電力傳輸系統運營商聯盟還承擔著制定電網發展十年規劃的職責。電網規劃要依據法規(EC)714/2009來制定,但不具約束力。它基于對市場和電網的基本研究,充分展望發電市場的前景,擬出未來十年電網發展計劃,以及六個區域的投資計劃。該計劃每兩年更新一次。具體文件從起草到完成,由公共研究機構、咨詢機構以及持股集團等共同參與。 單國瑞表示,“在我看來,電網規劃的透明度很重要。規劃的形成,不應該只體現制定方的利益,還應有合作方的意見和建議。” 另外,歐洲在具體制定電網規劃的過程中,采用了“情景、市場和電網研究”的方法。即展望不同的發展情景,進行市場研究和電網研究。通過“輸入-建模-輸出”,得出不同發展情景下,各發電形式的發電比例以及用電需求,從而輔助于規劃的制定。 單國瑞認為,多個情景的分析涵蓋了關于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這樣多方面的考慮,可以讓規劃更具有科學性。而且,電網項目評估也需要通過多個標準的衡量再進行選擇,這既可減少盲目投資,又可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