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傳來的信息,近日,多位能源電力高官被處分,開除黨籍和公職。分別是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晉平,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郭金剛。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游、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徇私調整提拔干部;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后違規在民營企業任職取酬;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煤吃煤,長期以“投資”“代理”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產品銷售、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晉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第十二屆省委委員,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晉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晉平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政績觀嚴重錯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為撈取政績縱容、支持經濟數據造假,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重大公共財產損失。 李晉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呈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晉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山西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已予以追認。 ·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郭金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第十二屆省委委員,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郭金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金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干擾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調研檢查講排場,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違反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親屬和他人在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未經批準因私出國;對親屬不實際工作獲取薪酬知情未予糾正,利用職權為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公司違規收購股權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違法辦理并使用虛假戶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挪用公款,數額巨大。 郭金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呈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郭金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山西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已予以追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