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我局,并重點確定今年啟動的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程,爭取部分工程在2017年度供暖季前投入使用。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北方地區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河南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對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根據我局工作部署,請在總結本地區現有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作基礎上,按《北方地區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要求組織編制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于2017年7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我局,并重點確定今年啟動的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程,爭取部分工程在2017年度供暖季前投入使用。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張成強 010-68555894/68555050(傳真) 郵 箱:zhangcq85@126.com 邢翼騰 010-68555840/ 68555050(傳真)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 6 月 6 日 附件 北方地區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一、 發展現狀 (一)總體發展情況 參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請提供清潔取暖材料的函》(國能綜電力【2017】145號),總結本地區取暖發展現狀。主要包括:應用規模(取暖面積、折算標煤量)、類型(集中、分散等)、地區(城區、城郊結合部、農村)、取暖方式(燃煤、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資源條件等。 (二)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發展情況 總結本地區各類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技術的應用規模(取暖面積、折算標煤量)、類型(集中、分散等)、地區(城區、城郊結合部、農村)、以及資源條件等。 1、資源潛力 包括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各類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基本情況,尤其是技術可開發量(資源收集量)、分布情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目前主要開發利用方式(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結合等)及相應數據等。 2、發展現狀 1)主要利用方式,分布地區(較大城市、中小城鎮、城郊、農村等),利用規模(主要是取暖面積和人口,包括總體規模和城鎮不同地區的典型項目規模); 2)各類可再生能源取暖利用量,已形成規模的分地區的利用量,以及占總供熱需求的比重;供熱利用生物質、地熱能等資源年消耗量。 3)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取暖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