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產業正面臨一次危機,同時也面臨一次轉機。
這是一次并不簡單的危機。繼美國對我國的光伏產業進行“雙反”之后,歐盟也蠢蠢欲動,開始了反傾銷調查。輿論普遍認為,對在我國算是新興產業的光伏業來講,這是致命的打擊。而前不久,相關部門就針鋒相對地發布了密集的救
光伏產業正面臨一次危機,同時也面臨一次轉機。
這是一次并不簡單的危機。繼美國對我國的光伏產業進行“雙反”之后,歐盟也蠢蠢欲動,開始了反傾銷調查。輿論普遍認為,對在我國算是新興產業的光伏業來講,這是致命的打擊。而前不久,相關部門就針鋒相對地發布了密集的救市政策,又為光伏產業走出寒冬創造了一線轉機。
在危機和轉機的博弈中,又隱隱散發出一種生機。今年以來,保險業悄然以自身的使命和職責,為光伏企業盡力的減少損失、提供信心和保障。可以說,國家的扶植政策是陽光普照,保險的保障舉措就是潤物無聲。
目前,國內針對光伏產業的保險品種有二,出口信用保險和產品責任保險,分別針對出口信用風險和產品質量風險。
一方面,保險業為光伏產業出口信用提供了保障,僅在江西一地,今年累計支付光伏出口賠款8580萬元;另一方面,在“雙反”風頭正盛、企業風險乍現的時候,保險企業也提供了責任保險,即英大泰和財產保險公司與中怡保險經紀公司于近日共同推出的“25年期光伏組件質量及性能保險”。該創新產品的問世,打破了海外保險公司對于全球光伏保險產品的壟斷,意義非凡。
我國的光伏產業發展可以用飛速來形容,短短幾年間,從無到有,從零到世界頂尖,其速度令人側目。但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存在盲目擴張、疏于管理、泥沙俱下等粗放現象。而其背后,從國家扶植政策到相關的風險保障制度,還都不健全。
“由于我國光伏行業對于政府和海外市場過度依賴,我國光伏行業面臨三大風險”,《經濟參考報》近日的一篇文章指出,首先是光伏行業謀劃產業外遷風險,這將造成我國實體經濟外流;其次是萬億資金存在壞賬風險,大部分光伏企業正面臨資金鏈條斷裂的風險;最后是暗藏大面積裁員壓力,我國光伏從業者有百萬之眾,大約80%的工人或將面臨停薪留職或失業。
針對上述重大風險以及其他隱性的風險,及時引入保險機制進行風險防范,為處于寒冬的光伏業提供生機和保障,顯然是明智之舉,也是迫在眉睫之舉。光伏業風險防范的舉措應該體系化,國家扶植政策是一個方面,而保險保障是這個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光伏行業還面臨著低價惡性競爭的處境,亟須借助外力來將這個行業帶入一個良性循環,希望通過保險的介入來規范這個市場。
盡管如此,業內對光伏產業的預期還是很大,希望通過此次危機能加速行業資源整合升級,同時該行業的保險市場潛力也巨大,有預計稱,未來3年,僅僅在國內市場光伏組件保險產品的累積保費收入會超過1億美元。
對于保險業而言,在波詭云譎的光伏保險市場中,顯然不應停留在既有的保險服務之上,而應該不斷開發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加強光伏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例如,日本光伏產業競爭慘烈,德國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已經在日本推出了應對太陽能電池性能低下、生產商倒閉風險的保險項目。據稱,“來自心存不安的發電公司和金融機構的咨詢越來越多”。
只要適合市場,必然會有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