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業認為是“鞭打快牛”,環保排放標準太高,政策變化太快,缺少電價等配套政策。此前,0.8分/千瓦時的脫硝電價補貼標準未能覆蓋大部分電廠成本,提高補貼水平的建議諸多。
顯然,火電的訴求得到滿足。但必須注意,對于個別電廠而言,上網電價的下調或許沖抵環保電價的提高。
可再生能源附加標準的提高背景則是,補貼資金捉襟見肘,缺口越來越大。根據筆者了解,最近一次可再生能源補貼發放是在2012年12月,金額為113億元。這筆資金在拖延一年半后,用于2010年10月-2011年4月期間補貼。而2011年7月之后的補貼至今未見落實。
根據發改委數據,截至2011年底,資金缺口為107億元。若不進一步提高標準,預計2015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將達到330億元左右。
基于此,發改委決定提高補貼標準從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預計補貼金額將增加200億元。于可再生能源企業而言,不得不對發改委調價拍手叫好。
但追溯到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成機制,你會發現電價機制又在被人為復雜化。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附加是指為扶持可再生能源發展而在全國銷售電量上均攤的加價標準。由電網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統一核定的標準和范圍隨電費向終端用戶收取并歸集,單獨記賬,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