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它事項
(一)各縣(市)區、開發區、市直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提出具體推進方案。
(二)本意見中的政策兌現實行年度集中受理,受理前在媒體上進行公開發布。
(三)本意見由市發改委會同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農委負責解釋。
(四)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執行中根據國家光伏補貼政策調整和光伏市場變化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附件:合肥市加快光伏推廣應用促進光伏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