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風電、光伏發電棄電情況
2013年1月至6月,棄風、棄光電量以及發生的原因;2013年下半年棄風、棄光形勢預測和應對措施。
(三)調度機構優先調度風電、光伏發電情況
調度機構在電網運行方式、發電計劃編制和執行等工作環節是否最大限度地保障風電、光伏發電優先上網和消納。
(四)風電、光伏發電電費(補貼)結算情況
電網企業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補貼標準,及時、足額結算電費和補貼。
二、有關要求
1、各有關派出機構根據本通知內容,抓緊時間收集、整理、分析有關數據資料,并結合實際需要,赴電力企業開展實地調研、核實。
2、針對棄風、棄光問題,各有關派出機構要盡快組織專題約談約訪活動,分別聽取電力企業匯報,要求電網及其調度機構采取有效舉措,提升可再生能源發電消納能力,著力解決非正常棄風、棄光問題。
3、請各有關派出機構在8月15日前,將本次監管調研報告以書面形式報市場監管司。報告反映的問題要準確,措施要得力,政策建議要可行。
4、請各有關派出機構確定工作聯系人一名,于7月30日前報市場監管司。
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將視情況開展重點督察,組織約談國家電網公司本部和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