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開的綠色屋面系統技術主題論壇上,有消息透露,住建部正醞釀發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修訂稿)。
與該標準的2006版相比,該標準的修訂稿或將適用范圍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辦公建筑、商場建筑和旅館建筑擴展至各類民用建筑。評價方面,明確區分了設計階段和運行階段,并采用了評分的方法,以總得分率確定評價等級。
綠色建筑行動有望實質性開啟
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是總結我國綠色建筑方面的實踐經驗和研究成果,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標、多層次的綠色建筑綜合評價標準。該標準明確了綠色建筑的定義、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確立了我國以“四節一環保”為核心內容的綠色建筑發展理念和評價體系。自2006年發布實施以來,有效指導了我國綠色建筑實踐工作,累計評價項目數量近五百個。該標準已經成為我國各級、各類綠色建筑標準研究和編制的重要基礎。
中國綠色建筑協會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十一五”以來特別是從“十二五”開始,我國綠色建筑快速發展。隨著綠色建筑各項工作的逐步推進,綠色建筑的內涵和外延不斷豐富,各行業、各類別建筑踐行綠色理念的需求不斷提出,《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現階段綠色建筑實踐及評價工作的需要。對該標準的修訂工作于2011年提上日程。目前,在經過公開征求意見的階段后,修訂稿已基本形成。
按照相關規劃,我國力爭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億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這預示著中國綠色建筑將進入高速發展時期。今年初,國務院轉發了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聯合制定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該方案明確規定,從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建筑,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開始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