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
資料顯示,在我國最初通過特許招標來發展光伏電站的早期,確實出現過最終的中標價格脫離行業實際以及惡性競爭情況發生。
在2008年,當時中國最大的光伏電站——甘肅敦煌1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就采用了上網電價招標的方式。
根據當時媒體的報道來看,在國投電力與英利控股聯合報出0.69元/度的“超低競標價”后,企業、學會等業內各界都曾以各種方式表達了對這次招標的不滿。上述價格被認為是惡意競標,并給了政府一個錯誤的信號。
這樣的超低價格,此后得以延續。
2010年,第二輪光伏并網發電特許權項目招標,共吸引了50多家企業參與,競爭更加激烈。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許多企業開始不計成本殺價。最終,中電投旗下的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黃河水電”)以史無前例的0.7288元/度的報價中標。
根據發改委此次出臺的電價補貼方案,除了適用統一規定的補貼標準外,還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光伏電站上網電價或分布式光伏發電電價補貼標準。
但對于具體的操作方式,發改委并沒有詳細的規定,只是要求通過競爭方式形成的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標桿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標準。
通過分析可以發現,此次相關部門之所以重提競價上網,可能還是與想減輕整體的補貼負擔有關。
在發布光伏上網電價的同時,發改委此次還再次提高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對此,發改委解釋道,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目前籌集的資金難以滿足補貼資金需求的迅速增長。截至2011年底,資金缺口為107億元。若不進一步提高標準,預計2015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將達到330億元左右。這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電費結算和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將產生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國家決定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