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報道還稱,日本事實上已經對外國企業涉足該領域設置了相應的“障礙”。在企業涉足光伏發電領域并希望接受融資時,日本主要銀行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設定了必須使用日本產光伏產品的條件。而如果中國企業在日本采取低價策略競爭,日本政府是否會像歐盟委員會那樣采取反制措施,該報道稱,這一問題目前還很難判斷。
有報告則顯示,對于新興市場而言,一般均對產品進入設置了嚴格的認證制度,這導致大部分產品只能以貼牌形式進入,從而大大降低了利潤水平。而這些國家和地區對于本土廠商的偏愛使得外國品牌較難進入這些市場,這也就意味著,通過加工貿易進入國際市場可能會成為中國光伏企業迫不得已的常態。
不過,就加工貿易而言,由于通常采取從第三地進口電池片生產組件的方式,少了電池片生產這個環節,其整體利潤必將被相應的壓縮。因此,對于中國的光伏制造企業而言, 成本控制以及生產規模將成為決定其能否生存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