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費用方面,雙方曾約定,*ST超日提供廠房、設備、技術工藝用于硅片和電池片的生產、經營,合作期間廠房、設備的權屬均不變。上海超日提供的廠房、設備總資產價值為7.7291億元。雙方自愿共同承擔上述廠房、設備的折舊費6623萬元/年。分攤比例為雙方各承擔50%,即3312萬元/年。
事實上,天龍光電曾預見,若在合同期限內*ST超日出現重大資產重組或債務處理等事項,該協議存在無法繼續執行的風險。由此,雙方約定:“如果資產重組收購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作協議無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協議自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雙方應友好合理地解決后續問題。”
天龍光電只承擔部分折舊費
即便如此,依照雙方此前“各自承擔折舊費3312萬元/年”的約定計算,7個月的折舊費應為1932萬元。但在雙方此番發布的公告中,卻僅出現了747.25萬元,其較約定縮水了1184.75萬元。
對此,*ST超日發布的公告稱,2014年7月21日,管理人收到的天龍光電《關于解除<合作生產經營協議>的通知》中,除了提及天龍光電以“*ST超日進入重整程序、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為由,告知協議自超日太陽收到《通知》時終止”外,另稱,“雙方合作經營期間,因超日洛陽鑄錠及切片車間未點檢完成,超日九江成品率無法達到市場平均水平、雙方一直處于磨合期,天龍光電不承擔超日洛陽鑄錠及切片車間、超日九江的折舊費用,雙方合作生產經營7個月期間,天龍光電實際應承擔的折舊費總計747.25萬元”。
就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推測,“747.25萬元系扣除超日洛陽鑄錠及切片車間、超日九江的折舊以外的相關費用”。而對此,上述*ST超日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具體數據,我們還需要核算”。
如今,天龍光電及*ST超日的日子都不好過。
不久前,天龍光電大股東籌劃逾3個月的“股權轉讓”剛剛告吹,且其自曝于去年“悄悄”簽下的巨額訂單,也已因客戶停產,隨時可能變為“壞賬”。呂松向記者表示,“目前公司在重組方面沒有新計劃。”
而天龍光電另外一位內部人士則向記者介紹,“公司的業務還都在開展。我們認為光伏的復蘇,還是有可能為公司經營帶來轉機的”。
而關于正處于破產重整期的*ST超日,業界傳聞其已與多家“大佬”級企業接洽重組事宜,而其中幾家已與*ST超日達成了初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