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安裝困難重重
“企業的現有屋頂,絕大部分都沒有考慮到光伏發電的要求,承重、防漏、安保都有不少問題。”浙江省能源局局長吳勝豐告訴記者,比如,擁有10萬平方米屋頂的大型企業,通過出讓屋頂獲得的電價節省不超過70萬元/年。如不考慮社會責任和政府推動,衡量得失,許多企業不愿意提供屋頂。吳勝豐表示,由于缺乏強制性,光伏發電項目落實屋頂困難重重。
即使條件適應的屋頂找到了,建設方和業主在合作方上又經常發生分歧。由于信任度不夠,屋頂業主擔心建設單位的工程質量,建設方則擔心業主繳費困難、建筑物是否有持續性,加之項目收益分配眾口難調,項目建設往往難以啟動。
除了屋頂安裝難題,企業融資也遇到不小阻礙。2013年,遼寧省錦州市決定由沈陽西東控制集團承建20兆瓦城市分布式光伏示范項目,總投資需要1.8億元,其中建設單位自籌2000萬元,業主單位和合作企業籌集4000萬元,還需貸款1.2億元。而銀行由于建設單位授信額度和對項目長期收益風險的問題拒絕貸款。
此外,吳勝豐透露,目前個別市縣電網接入周期仍偏長,并網手續繁瑣。光伏發電投資方提出的光伏發電就近消納要求很難執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推進。
純依賴政策難以為繼
“在我國發展分布式太陽能還有難度,關鍵在政府要主動作為,敢于擔當;企業要主動發展,解決問題;金融機構、電網等關聯企業也要密切配合。”吳新雄一句話為分布式光伏發展指明了方向。
推進分布式解決屋頂資源缺乏問題首當其沖。浙江省堅持限制性要求和激勵推進相結合,明確用能大戶和屋頂面積大的企業參與光伏發電的責任義務,并要求新建廠房需預留安裝光伏發電空間。比如,浙江嘉興市規定對新增建筑屋頂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業和公共建筑、新建年綜合能耗超過3000噸標準煤的企業和屋頂面積達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業企業,按照光伏建筑一體化的標準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屋頂光伏電站。
作者:王軼辰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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