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須強調發展光伏必需優先利用閑置屋頂資源的原則,對荒漠和其他土地、水上開發的大型光伏項目必須嚴格論證、有序開發。
就人均占有率而言,我國的土地資源遠低于歐美國家,在家庭分布式屋頂電站的開發上也已遠遠落后。在我國,以土地資源的優惠政策吸引光伏開發項目的做法并不鮮見,這便是光伏界的“土地財政”。一些地方政府在閑置屋頂資源的利用上不下工夫,但利用土地來招商引資卻十分賣力。
近來,一些省市屋頂資源的利用動靜不大,同時,拿出幾千畝土地大建光伏的消息卻不斷傳來。在難以實現發展光伏的政績目標時,一些地區不惜以優先利用荒地、灘涂為借口,拿土地作誘餌,招商引資,因為賣地建大規模光伏要比開發屋頂光伏更容易上規模。
于是,土地實惠加上電價補貼自然會激起投資沖動。但是,這種沖動表面光鮮,實則貽害無窮。首先是對土地資源的糟蹋。事實上,一些土地的價格被壓得很低,幾乎白送,有的開發商甚至把土地以各種借口進行投機。幾年來,有些人拿光伏作幌子投機,給光伏事業的形象造成巨大損壞。
近一步說,即使在地廣人稀的西部,也不必急于開發目前算作荒漠的邊遠土地而浪費寶貴的土地資源。據調查:西部開發中,在戈壁荒原上星羅棋布的綠洲城鎮、農場礦區周圍待開發土地十分豐富,如從發展家庭分布式入手,和土地綜合開發連成方陣,積少成多,形成規模性開發,條件十分優越。這不僅節約投資,而且可以解決荒漠開發的人力配備、移居等難題。所以,如果這些偏遠地區的分布式光伏項目能夠啟動,就不必舍近求遠且不合時宜地搞荒漠開發。更何況,誰能說,今天的荒漠不是未來的寶地和綠洲呢?
當然,扭曲的規模化帶來的惡果遠不只是土地資源的浪費和踐踏。不顧陽光資源條件,貪圖眼前的電價補貼,急功近利地在不適宜開發的地區硬上大項目,也給長期的經濟虧損埋下隱患。
好大喜功地搶上光伏項目往往會造成市場競爭乏力;盲目沖動則會造就“爛尾工程”。我們應當擯棄這種被扭曲的規模化理念,而這也恰恰告訴我們分布式光伏電站開發需要理性的思維。
第三次革命的基礎是能源的理性開發和利用。它要靠清潔能源的發展和石化等其他能源的潔凈化生產變革形成的互補效應來實現。這一目標的實現,電力的理性消費意義重大,智能化的網絡輸送和調控管理也必不可少。在這兩點上,如果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模式利用得當,將牽一發而動全局。
作者:房淵釗 來源:能源網-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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