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河南省光伏發電運營監管實施細則》的通知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有關電力企業: 為加強全省光伏發電行業市場秩序監管,切實保障光伏發電系統有效運行,優化能源供應方式,促進節能減排,我辦根據國家能源局《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國能監管〔2013〕459號)、《國家能
河南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河南省光伏發電運營監管實施細則》的通知
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有關電力企業:
為加強全省光伏發電行業市場秩序監管,切實保障光伏發電系統有效運行,優化能源供應方式,促進節能減排,我辦根據國家能源局《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國能監管〔2013〕459號)、《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0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河南實際,組織編制了《河南省光伏發電運營監管實施細則》。現將《細則》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南能源監管辦
2014年9月11日
河南省光伏發電運營監管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監管,切實保障光伏發電系統有效運行,優化能源供應方式,促進節能減排,根據國家能源局《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國能監管〔2013〕459號)、《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06號)等文件,結合河南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河南省內并網光伏電站項目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第三條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以下簡稱河南能源監管辦)負責對河南省內光伏發電項目的并網、運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情況實施監管。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反本細則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行為,可以向河南能源監管辦投訴和舉報(投訴舉報電話為0371-12398),河南能源監管辦應依法處理。
第五條河南省內光伏發電項目運營主體和電網企業應當依法開展光伏發電相關業務,并接受河南能源監管辦的監管。
作者: 來源: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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