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通過發電賣電獲得收入,用戶用電需要交納電費,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歐洲正在越來越多地出現一種相反的現象,即“負電價”(negative price)。負電價是指當電力市場中可再生能源發電大幅提高后,電力市場供大于求,市場結算價為負值。負電價意味著發電企業每發出一度電,就要向購電者支付費用,購
2007年,德國日內市場首次引入負電價;2008年,德國/奧利地日前市場引入負電價;2010年,法國日前和日內市場引入負電價;2012年、2013年奧地利和瑞士日內市場先后引入負電價。據統計,2012年德國出現負電價時間總共56個小時,2013年48個小時。法國、比利時等其他市場2012年負電價小時數要低于德國,但在2013年顯著增加。
負電價”與常規電源——常規電源遭受嚴重經濟損失。常規電源中,除了燃氣機組可以靈活啟停外,煤電、核電等都不適于頻繁啟停或快速上下調節出力,不僅技術上難以實現,而且成本代價也非常高。當在某個時段可再生能源出力非常之大,足以滿足甚至超過用電負荷,導致電力批發市場電價為零或負電價時,系統中的煤電等常規電源為了避免啟停帶來的巨大經濟損失,寧可在電力市場上按照負電價競價,采用“倒貼錢”方式獲得繼續發電的權利。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只要負電價代價比啟停代價低,常規電源別無選擇。在德國電力市場負電價時段,褐煤電站出力至少在額定功率的42%,核電出力至少在額定功率的49%,只有燃氣電站可以降出力至額定功率的10%。
“負電價”與可再生能源——促進可再生能源更好地響應市場供需形勢,減緩固定上網電價機制下可再生能源對電力市場的扭曲。德國此前對可再生能源實施固定上網電價政策(Feed-in Tariff),要求輸電網公司無條件接納所有可再生能源電力并按固定電價支付上網電費,然后輸電網公司在電力市場上銷售這些可再生電力。這樣,可再生能源可謂“旱澇保收”,只管發電,不管賣電(produce and forget),即使電力市場供大于求出現負電價時,它們也繼續興高采烈地讓風機繼續旋轉發電。
作者:能源觀察網 來源:政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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