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和13日,國家能源局網站連發兩條通知,分別是《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在光伏電站等電源項目投資過程中,有一些地區和項目存在政策尚未完全落實、配套措施缺失以及備案(核準)程序不透明等問題,甚至出
如何整頓倒賣“路條”行為? 國家能源局明確要求“禁止買賣項目備案文件及相關權益,已辦理備案手續的光伏電站項目,如果投資主體發生重大變化,應當重新備案”。可謂給光伏電站“路條”倒賣行為沉痛一擊。
對于光伏電站“路條”倒賣現象,中國電力發展促進會專職顧問姜紹俊對記者表示,現在“路條”倒賣亂象叢生,很多是為了避稅等考慮,逃避了監管。姜紹俊建議,既然“路條”是對項目前期工作的認可,若將前期工作施以價值化,在不增加上網電價的前提下可以讓“路條”在市場上掛牌有償轉讓,這可以催生一個新的產業。但前提是交易要透明、競標、依規,在產權市場上進行。
對于“路條”有無取消的可能性,姜紹俊認為,現階段“路條”是項目成立的必經階段,程序本身無罪,只是把持程序的機構怎樣履職的問題。取消“路條”,或者擴而言之,取消審批,需要一系列體制機制條件。
“例如光伏,取消審批,市場自由進入,如何協調與其他發電種類的關系,如何協調同電網的關系都成了未知數。”姜紹俊對記者說。
目前我國正在大力鼓勵發展分布式光伏,而分布式光伏不需要“路條”,大力發展分布式會不會對倒賣“路條”現象帶來巨大沖擊呢?對此,姜紹俊認為,分布式光伏達到一定規模時會對既有市場造成沖擊,但光伏項目的整體放開還得從規劃開始做起。
國家能源局亦要求加強光伏電站規劃管理工作。特別是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全國光伏電站建設規劃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電力市場及電網規劃、建設和運行等情況,編制本地區光伏電站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建議,規劃內容應包括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區域布局、重點項目、實施步驟、配套電網建設和保障措施等。
作者:馬建勝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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