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碳市場還是一個單純的配額市場,CCER作為低成本減排及履約的工具,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和廣東五個試點的首年履約中,并未發揮實質作用。2015年6月,中國7個試點將共同步入履約期,CCER能否借此機會破冰入市,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截至10月27日
北京和湖北試點入市門檻最高
風電、光伏項目受買家青睞 就項目類型方面,國家發改委備案的90個項目, 仍以風電和水電項目為主,其中風電項目最多,共30個,占備案項目的三分之一,水電項目共22個,近備案項目的四分之一。
但項目類別逐步呈現多樣化,農用沼氣項目和光伏發電項目增多,項目數量分別為12個和10個。其他項目類別包括生物質發電項目、瓦斯發電項目、天然氣發電項目、油改氣發電項目、炭黑尾氣發電項目、余熱發電項目、LNG冷能空分項目、碳匯造林項目等。
在記者采訪的5家公司中有3家均表示,風電和光伏項目比較受歡迎,風電項目開發相對簡單,且體量較大,光伏項目體量雖不大,但額外性較好,價格也略高。
今年,北京和重慶試點將水電項目排除在外,使得CCER采購商對水電類項目更加謹慎。有2家公司表示,此類項目接受度不高,在議價過程中,可能會壓低價格。
然而,也不乏一些CCER采購商放眼未來全國統一碳市,對項目類型并無特別偏好,更看重CCER的質量和體量,孔晴熙認為,投入二級市場中的量才是起決定作用的因素。
對于林業碳匯、農用沼氣類項目,雖然具有很高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但開發難度較大、體量微小,投入二級市場后,對控排企業履約的實際影響并不大。
李佳耘分析,此類項目的價格主要看買家對價值的認可度,現階段的控排企業還是以履約為目標,更看重CCER的實用性。
就項目類型而言,首批接受減排量備案審核的14個項目均為第三類項目(即獲得國家發改委批準為CDM項目且在聯合國CDM EB注冊前產生減排量的項目)。王垚認為此類項目為一次性簽發,屬于現貨,且時間期限短,風險相對小些。在CCER交易過程中,與計入周期比較長,分次簽發的項目相比,在價格、交易方式以及談判策略上可能會有不同。
作者:李雪玉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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