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過程中,如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國際經驗表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可以通過科學、合理的政策作用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創新。本報告介紹了市場經濟國家政府如何利用市
增強政策穩定性和透明度,形成可預期的投資回報機制 創新需要長期投入,并且具有市場風險,必須有明確的、長期穩定的、可預期的政策,企業才舍得花大投入、下大力氣進行創新。
目前,我國的產業政策大都以短期政策為主,經常依靠行政命令和紅頭文件,支持與限制交替,企業無法也不敢進行長期創新投入。如,各級政府以產業發展規劃來推進新興技術產業發展,以規模為行業準入門檻,以零地價和減免項目稅收等優惠政策鼓勵大規模投資。在統一規劃和考核指標引導下,各地一哄而上,很快出現產能過剩,接著就是剎車和砍項目。這種行政命令式的調控政策陷入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循環往復,造成企業投資損失。案例1中,美國發展非常規天然氣的激勵政策持續了20—30年,企業才敢于持續進行技術開發投入;案例2中德國政府對太陽能發電的每一檔上網電價固定20年,并明確電價的遞減比例,在穩定的投資預期引導下,企業積極有序地建設太陽能電站和進行技術創新。
因此,創新政策需要建立公開透明、長期穩定的激勵機制,形成可預期的投資回報,鼓勵投資者進行長期技術創新投入。
通過定期調整標準,促進產業技術進步 安全、環境、質量和網絡接入等各類標準是推動技術進步的重要措施。我國的標準出臺往往滯后于產業發展,而且執法不嚴,使企業無章可循,甚至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如汽車的“國4排放標準”(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出臺的時間不確定,幾次推遲出臺。“國4排放標準”頒布實施后,因試行時間較短、符合標準的油品供應不足等,只能在有條件的地區實施。目前,只有少數城市實施“國4排放標準”,加上執法不嚴,實施效果不盡人意。有些汽車制造企業事先投入大量研發經費開發和改造汽車發動機電控燃油噴射系統,無法按時進入市場,導致投資難以取得應有的回報。汽車制造企業反映,我國缺乏自己的汽車排放標準戰略和技術儲備,總是跟在外國標準后面跑,處于被動局面。案例3表明,歐盟各國通過定期提升汽車排放標準,每四年一個臺階,而且標準一旦公布實施,就嚴格執行,促進汽車企業持續進行技術創新投資,不斷降低排放量。
因此,在外部性和網絡性較強的領域,應充分發揮環境、安全、質量和網絡等各類標準的作用,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推動新技術的應用。
作者:呂薇 來源:中國經濟新聞網
責任編輯:ga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