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歐洲各國提升核心競爭力、保障能源持續供應、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戰略舉措。歐洲可再生能源以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為主。截至2013年底,歐洲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占總裝機容量的33%。風電裝機容量約1.2億千瓦,能夠滿足約8%的電力需求,德國是歐洲風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其次是西班牙
與市場掛鉤的定價方式是歐洲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政策的發展趨勢。在德國、西班牙、捷克、斯洛文尼亞等4個歐盟成員國,兩種固定電價定價方式是并存的。西班牙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在政府定價和與市場掛鉤之間任選其一,每一年有一次選擇機會。從2012年開始,德國也允許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每個月進行一次選擇。截至2012年2月,德國已有近60%的風電裝機容量選擇采用與市場掛鉤的方式。
研究表明,歐洲可再生能源固定上網電價機制經歷了從粗放到精細的發展演變過程。總體來看,歐洲可再生能源固定上網電價機制是隨著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根據新的發展形勢而不斷地調整和完善,國家之間也在相互學習和借鑒,因此各國政策既有共同特點,也保持一定的國別特色。可再生能源固定上網電價機制具體包括定價機制和調整機制兩個方面內容。
(一)定價機制主要考慮發電項目的實際成本,與資源狀況、裝機容量、新技術應用等因素有關,重點是體現公平原則
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水平與項目所在地資源狀況密切相關。一般而言,資源越差的地區,上網電價越高。在德國,幾乎沒有任何兩臺風機的上網電價是相同的。德國根據實際風機發電量與參考風機發電量的比值關系確定該風機享受高初始電價的年限,比值越小,享受高初始電價的年限越長。法國規定風電的固定電價期限為15年,后5年電價取決于前10年平均設備利用小時數,前10年風電機組利用率越高,則后5年的上網電價越低。法國在2010年制定的光伏上網電價政策中,光照資源較差的北方地區上網電價是光照條件較好的南部地區的1.2倍。
對處于不同裝機容量區間的發電項目制定差異化上網電價。對光伏發電來說,單個項目的裝機容量越大,則單位發電成本就越低,這一特點也反映在了上網電價水平上。德國將建筑光伏上網電價分為5檔,上網電價從13.5歐分—19.5歐分/千瓦時(折合人民幣1.12元—1.61元/千瓦時)。意大利將常規光伏電站上網電價按照裝機容量分為6檔,上網電價在17.1歐分—27.4歐分/千瓦時(折合人民幣1.42元—2.27元/千瓦時)。英國將建筑光伏上網電價分為7檔,上網電價在8.9便士—21.0便士/千瓦時(折合人民幣0.89元—2.09元/千瓦時)。該機制安排有利于在不同規模項目開發業主之間體現公平性,鼓勵大、中、小各種類型光伏發電項目的共同發展。
對率先應用新技術的發電項目給予額外的電價激勵。電網友好型新技術在發電側的利用能夠有效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可預測性、可控制性和可調度性,但也會增加發電項目的投資成本,因此此類新技術的應用需要電價政策支持,以鼓勵電網友好型技術及其他新技術應用。德國對2015年之前投運的、能夠提供系統服務的風電場給予0.48歐分/千瓦時的額外電價獎勵。意大利對運用新技術的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聚光光伏發電項目提供的上網電價普遍高于常規光伏項目。
作者: 來源:能源觀察網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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