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歐洲各國提升核心競爭力、保障能源持續供應、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戰略舉措。歐洲可再生能源以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為主。截至2013年底,歐洲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占總裝機容量的33%。風電裝機容量約1.2億千瓦,能夠滿足約8%的電力需求,德國是歐洲風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其次是西班牙
在可再生能源發展初期,一些歐洲國家進行特許經營權項目招標,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按照招標電價執行。報價最低者獲得項目經營權,政府保證按照中標電價收購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發電量。這是很多歐洲成員國在可再生能源發展初期采用過的激勵政策,但已逐漸被其他形式的激勵政策所取代,現已不在歐洲主流政策之列。法國、丹麥等部分國家對海上風電等具有示范作用的項目實行特許權招標政策。
對我國的建議 我國在2009年制定了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極大地促進了我國風電的規模化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也在2011年開始實施,隨后又制定了分布式光伏電價補貼政策。與德國、西班牙等歐洲國家相比,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機制還處于粗放式階段,仍然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建議。
(一)上網電價需要與發電成本相一致
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在資源狀況、裝機容量、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不同直接導致度電成本的差異,客觀上要求上網電價體現這些方面的差異性。我國已經分別對四大風資源區制定了風電標桿上網電價,但光伏上網電價尚未體現地區間的太陽能資源差異性,對不同容量項目也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建議國家進一步出臺分資源區、分裝機容量的光伏上網電價機制。
(二)應建立上網電價的靈活調整機制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開發規模的擴大,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呈快速下降趨勢,從降低社會總成本、鼓勵發電企業降本增效、避免行業大起大落的角度出發,政府應逐漸減少電價補貼力度,直至補貼政策最后完全退出。我國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實施三年來,電價水平未作任何調整,而此期間風電項目造價大幅下降,在不考慮棄風限電因素情況下,風電成本已顯著降低,由此引起了近幾年風電的爆炸式增長,并產生了消納難等一系列問題。光伏電池及組件成本快速下降,但現行光伏上網電價政策并未提及調整機制。建議有關部門借鑒歐洲經驗,根據成本變化及國家規劃目標制定出臺風電、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的靈活調整機制。
作者: 來源:能源觀察網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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