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光伏項目回收期較長,而融資租賃機構不可能實時去跟進,因此如果出現限電、補貼不及時或其他極端情況時,原有的風險收益測算模型就無法充分體現整個項目的收益情況
風控難題
進一步的信息來看,聯合光伏在今年4月份為其下屬電站訂立的融資租賃利率為6.49%,而在6月份簽訂的同樣是3億元的融資金額的利率則為6.215%,較此前有所下降。
根據科陸電子發布的公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科陸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杭錦后旗國電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擬將其設備以“售后回租”方式與中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辦理融資租賃業務,融資金額不超過人民幣40000萬元,融資期限為不超過8年,租賃名義利率6.3845%,租賃服務費每年1%,分期收取。
在今年八月份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了確定加快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行業發展的措施,并提出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積極拓展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
據不完全統計,自今年以來,融資租賃業已經為光伏行業提供了約15億元的融資支持。
不過,對于光伏電站的融資租賃而言,也存在著一些困擾因素,尤其是在存在限電、補貼拖欠等情況下,尋找到較好的風險控制方式和手段,則至關重要。
華能天成融資租賃公司市場化業務總經理許飛表示,相對于銀行抵押貸款,融資租賃的融資成數(融資租賃款投放額與租賃資產賬面凈值的比例)更高,有的可達到9成以上因此對資產風險的管理要求也更高。
與此同時,具體到光伏項目而言,其回收期較長,但是融資租賃機構不可能實時去跟進項目。如果出現限電、補貼不及時或其他極端情況時,原有的風險收益測算模型未必能充分體現整個項目的收益情況。
稍作分析不難發現,不論是從上述企業的具體融資租賃合約來看,還是鑒于融資租賃本身的特殊性而言,在具體的業務開展中,都仍然在延續此前固有的操作思路,需要有實力的公司作為擔保,并且在電站的融資評估中,也是以組件等設備的估值為主。
這種并沒有任何突破的操作方式,可能僅僅是幫助光伏電站增加了一個融資渠道,對改善行業整體融資困境可能并無太大助益。
原標題:融資租賃的風控難題
作者:張廣明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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