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兵庫縣姫路市的百萬光伏電站因反光而被起訴
住宅用光伏發電和大規模光伏電站的判斷標準不同? 一般認為,上述判決的雖是以住宅用光伏發電的相關案例,但與大規模光伏電站不會有太大差異。
但事實上,太陽能電池板的反光程度卻會有相當的差異。就住宅用光伏發電的反光而言,附近的電池板容易引發糾紛,反光產生影響的時間容易長時間持續。</p>
舉例來說,橫濱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中斷定受害超過忍受限度,稱“本案電池板的反光基本全年照射原告建筑。1天中反光照射的時間為上午8點45分左右到下午0點55分左右。”認定反光的危害極大(但高院推翻了這個判斷)。
而在其他有關大規模光伏電站反光的案例中,太陽能電池板大多都設置在很遠的地方,由此可以推測,其受到反光影響的程度和時間比較有限。但不可否認的是,因為太陽能電池板的數量多,盡管距離遠,危害也有可能持續相當長的時間。
像這樣,原來就自然存在的太陽光所造成的反光,并不能立即認定為違法,與抽象的判斷相比,具體產生了怎樣的危害、危害持續的時間才是重要的爭論焦點。
怎么看待熱害? 從此次的報道來看,反光造成的“熱害”似乎也成了問題(圖2)。
圖2:被起訴的姫路市的百萬光伏電站采取了植樹等措施(攝影:日經BP社)
對于熱量造成的危害,之前有處于越界狀態的空調室外機的噪聲和熱風被認定為違法的例子,但幾乎沒有對簿公堂的先例。對照前面東京高院等作出的判斷,對于“熱害”,鄰近居民所采取的開冷氣等措施也是考慮的要素。因為如果不開冷氣,室內的溫度就會變得非常炎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開冷氣是迫不得已,符合正常的居住習慣。
人們一直認為反光等“鄰里關系”問題,主要是住宅用光伏發電的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而且,這不是單純的價值判斷,而是法律判斷。
今后,我們還需要繼續關注相關審判的進展。
作者:秋野卓生 森田桂一 來源:日經BP社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