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的調整法案已經在內閣會議上通過,正在做法律修訂準備。記者就調整的原委及其變更點,采訪了日本經濟產業省新能源對策課課長松山泰浩。
“停滯的小規模項目太多” ——此前,曾對空頭項目實施過會征收報告、聽取意見及取消認證。那樣還不夠嗎? 松山:就像剛才說的,我們想讓36萬個40日元項目和36日元項目趕快退出。但按照法律,取消認證需要履行征收報告、聽取意見等行政程序。我們正在對全國的地方主管部門進行總動員,來開展這項工作,對尚未獲得土地和設備的項目,予以取消認證。
迄今為止,我們以400kW以上的項目為對象,向大約1.5萬個項目征收了報告,但實際取消認證的只有約2000個。還剩35萬個以上。
——對于50kW以下的低壓項目也會征收報告嗎? 松山:雖然也想把低壓項目作為對象,但數量太多,根本忙不過來。以400kW以上為界就是這個原因。但是,對于原本為400kW以上,后來分割成低壓的項目,我們已經啟動了征收報告程序。總算是推進到了這一步。不過,這些分割項目也只有6萬個。此外還有大約30萬個。
400kW以下的小規模項目多如牛毛。其中有很多是以投資、轉賣為目的的不良項目。而比400kW大的項目,也就是百萬光伏電站,發電事業絕大多數都在健康運營。因此,如果不設法清除小規模的停滯項目,問題就得不到解決。但只靠征收報告和聽取意見來對付空頭項目,成效是有限的。
“要不要新認證,請做出決定” 松山:因此,我們決定推行新認證制度,從認證“設備”換成認證“事業計劃”,對實施無望的項目不予認證。要求的條件除了獲得土地和設備外,還將加入與系統“簽訂并網協議”。因為并網是決定發電事業可實現性的關鍵。
作者:金子憲治 來源:日經bp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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