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的調整法案已經在內閣會議上通過,正在做法律修訂準備。記者就調整的原委及其變更點,采訪了日本經濟產業省新能源對策課課長松山泰浩。
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新建住宅配備太陽能電池板將變得司空見慣,住宅公司很可能為了配備而不惜削減利潤。將來隨著光伏發電成為ZEH(零能耗房屋)的一部分,創新也會變得更容易,我們希望引領起這樣的潮流。
——在能夠采用競標方式的大規模項目與住宅用項目之間,中等光伏發電項目將如何?
松山:對于中等項目,如果采用競標方式,運營商的實力可能不夠。首先會和以前一樣,逐年確定價格。但與過去相比,定價受到的政策制約應該會更加嚴格。
達成能源優化組合的關鍵在于光伏發電
——光伏發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似乎也是設定數年的收購價格。
松山:地熱、風力、小水力等開發周期長的電源,設定數年的收購價格也是有效的。其實,逐年定價的只有日本,海外的FIT普遍采用的是范圍調整方式。
——偏重光伏發電的普及方式是否會得到糾正?
松山:對于光伏發電以外的風力、地熱、小水力和生物質發電,之所以推廣進度緩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前面提到的三道障礙中,除成本以外的兩個因素的制約。成本通過設定數年度的收購價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但是,制約風力發展的系統基礎設施、在地熱上容易發生的與地區的關系等,還需要慢慢地花時間去解決。
——能源構成上提出的2030年的可再生能源比例(22~24%)能夠實現嗎?
松山:在決定能源構成時,也確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分配:光伏發電為64GW,占7%。這不是硬“杠”,隨著各種電源的相互競爭,這個數字是可以變化的。跨越了三道阻礙的可再生能源電源將會增加。
但光伏發電以外的電源受非成本因素的影響較大,在今后估計很難快速推廣。光伏發電掌握著達成能源優化組合的關鍵,無疑將會成為可再生能源的核心。(全文完)
作者:金子憲治 來源:日經bp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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