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江蘇省分布式光伏發電加快發展,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管理,提高并網服務水平,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暫行)》、《關于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管理工作的意見(暫行)》和《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配電網相關技術規定(暫行)》,結合江蘇電網實際,按照一口對外、優化并網流程、簡化并網手續、提高服務效率的原則,制定本規定。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一節 省公司職責
第十條 發展策劃部負責匯總并上報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信息,并網信息包括接入前期、接入工程建設、合同及協議簽署、驗收、并網運行等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各階段的相關信息;負責指導地市公司簽訂全部發電量上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購售電合同。
第十一條 營銷部(農電工作部)負責對各級供電公司工作實行服務監督、質量控制和管理考核;負責管轄范圍內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咨詢服務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統計和分析工作。
第十二條 運維檢修部負責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網涉及的電網工程項目管理要求;負責制訂和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技術標準或規定;負責制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所涉及接入工程管理辦法;負責制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相關的配電網運行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財務資產部負責制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量結算操作辦法;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上網電費的支付。
第十四條 經濟法律部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購售電合同、調度并網協議的法律指導。
第十五條 調度控制中心負責指導地市公司調度控制中心開展并網調度協議簽訂工作。
第十六條 電力交易中心負責審核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及電量結算。
第十七條 省公司經研院負責指導地市公司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方案編制工作;負責指導地市公司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驗收。
第十八條 省供電服務中心負責收集、整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涉及的政策法規、標準制度信息,建立并及時更新知識庫、95598服務網站;負責受理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項目的各類咨詢;負責服務質量、輿情收集和上報。
第二節 地市公司職責
第十九條 發展策劃部負責組織審定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方案,出具接入電網意見函,并上報省公司發展策劃部備案;負責定期上報本地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信息;負責整理上報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信息。
第二十條 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申請全過程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受理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項目的各類咨詢;負責受理客戶并網申請;負責組織審定380伏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方案;負責受理并網驗收及調試申請;負責簽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購售電合同,并報省公司發展策劃部、電力交易中心備案;負責組織并網驗收、調試,安排并網運行。負責關口計量表計的安裝;負責380伏接入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后運行管理和數據監控;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所涉及農網工程管理;負責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流程時限統計。
第二十一條 運維檢修部負責落實省公司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所涉及電網工程管理、配電網運行管理等規定;負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所涉及電網工程立項和編制設計、施工、監理、物資的招標采購需求;參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方案審定;負責公共電網改造工程和接入公共電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工程的實施;負責配合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開展并網驗收、調試,啟動工作;參與工程建成后的財務增資工作。
第二十二條 調度控制中心參與審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方案;負責調度管轄范圍內設備的繼電保護整定計算;負責與10(2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或電力客戶)簽訂調度協議;負責編寫調度設備的啟動并網及調試方案;協助客戶內部啟動方案審核;參與并網驗收及調試工作,負責10(20)千伏接入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后運行管理和數據監控。
第二十三條 經研所負責編制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方案。
第二十四條 監察審計部負責全過程監督檢查及效能監察。
第二十五條 財務資產部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工程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負責工程建成后的財務增資工作;根據省公司委托開展其他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有關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 辦公室(法律事務部)負責對歸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購售電合同的法律審核工作。
第三節 縣(市)公司職責
第二十七條 發展建設部負責定期上報本地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信息;負責整理上報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信息。
第二十八條 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申請全過程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受理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項目的各類咨詢;負責受理客戶并網申請;負責受理并網驗收及調試申請;負責簽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購售電合同;負責組織并網驗收、調試,安排并網運行;負責關口計量表計的安裝;負責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所涉及農網工程管理。
第二十九條 安全運檢部負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所涉及電網工程立項;負責公共電網改造工程和接入公共電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工程的實施;負責配合客戶服務中心開展并網驗收、調試,啟動工作。
第三十條 調度控制中心負責調度管轄范圍內設備的繼電保護整定計算;負責編寫調度設備的啟動并網及調試方案;協助客戶內部啟動方案審核;參與并網驗收及調試工作,負責10(20)千伏接入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后運行數據監控。
第三十一條 黨群工作部負責全過程監督檢查及效能監察。
第三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對歸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購售電合同的法律審核工作。
作者: 來源:國網江蘇電力公司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