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關于確認福建省2014、2015年光伏建設實施方案的函》(水電規信息函〔2016〕9號)轉發你們。請你們按規定做好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并通知轄區內相關項目單位按《國家能源局關于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358號)和我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相關規定的通知》(閩發改能源〔2016〕640號),在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填報項目相關信息。
作者: 來源:福建發改委
責任編輯: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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