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太陽能開發利用規模快速擴大,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加快,成本顯著降低,已成為全球能源轉型的重要領域!笆濉睍r期,我國光伏產業體系不斷完善,技術進步顯著,光伏制造和應用規模均居世界前列。太陽能熱發電技術研發及裝備制造取得較大進展,已建成商業化試驗電站,初步具備了規;l展條件。太陽能熱利用持續穩定發展,并向建筑供暖、工業供熱和農業生產等領域擴展應用。
(八)提升行業管理和產業服務水平
1、加強行業管理和質量監督
建立政府制定規則、市場主體競爭的光伏電站項目資源配置方式,禁止資源換產業和地方保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杜絕倒賣項目等投機行為,建立優勝劣汰、充分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加強太陽能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完善工程建設、運行技術崗位資質管理,建立適應市場、權責明確、措施到位、監督有力的太陽能項目建設質量監督體系,發揮政府在質量監督中的作用?茖W、公正、規范地開展太陽能項目主體工程及相關設備質量、安全運行等綜合評價,建立透明公開的質量監督管理秩序,提高設備產品可靠性和運行安全性,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2、提升行業信息監測和服務水平
拓展太陽能行業信息監測管理范圍,應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化信息技術,完善太陽能資源、規劃實施、年度規模、前期進展、建設運行等全生命周期信息監測體系建設,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業發展動態。通過信息化手段,為行業數據查詢和補助資金申請提供便利,規范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件補貼資金發放效率,提升行業公共服務水平。
3、加強行業能力建設
鼓勵國內科研院所、中介機構、行業組織發揮在行業人才培訓、技術咨詢、國際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企業、消費者、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加強與國際知名研究機構在國際前沿、共性技術聯合研發、新產品制造、技術轉移、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合作。加大人才和機構等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培養一批太陽能行業發展所急需的技術和管理人才,鼓勵大學與企業聯合培養高級人才,支持企業建立太陽能教學實習基地和博士后流動站,鼓勵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從海外吸引高端人才。
(九)深化太陽能國際產業合作
1、拓展太陽能國際市場和產能合作
在“一帶一路”、中巴經濟走廊、孟中印緬經濟走廊等重點區域加強太陽能產業國際市場規劃研究,引導重大國際項目開發建設,鞏固歐洲、北美洲和亞洲部分地區等傳統太陽能產業投資市場,重點開發東南亞、西亞、拉丁美洲、非洲等新興市場。加強先進產能和項目開發國際化合作,構建全產業鏈戰略聯盟,持續提升太陽能產業國際市場競爭力,實現太陽能產能“優進優出”。
2、太陽能先進技術研發和裝備制造合作
鼓勵企業加強國際研發合作,開展太陽能產業前沿、共性技術聯合研發,提高我國產業技術研發能力及核心競爭力,共同促進產業技術進步。建立推動國際化的太陽能技術合作交流平臺,與相關國家政府及企業合作建設具有創新性的示范工程。推動我國太陽能設備制造“走出去”發展,鼓勵企業在境外設立技術研發機構,實現技術和智力資源跨國流動和優化整合。
3、加強太陽能產品標準和檢測國際互認
逐步完善國內太陽能標準體系,積極參與太陽能行業國際標準制定,加大自主知識產權標準體系海外推廣,推動檢測認證國際互認。依托重點項目的開發建設,持續跟進IEC等太陽能標準化工作,加強國際標準差異化研究和國際標準轉化工作。參與IECRE體系等多邊機制下的產品標準檢測認證的國際互認組織工作,掌握標準檢測認證規則,提升我國在國際認證、檢測等領域的話語權。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規劃引領和項目配置管理
加強規劃和年度建設規模對全國太陽能發展的引導作用,各級地方政府應將太陽能利用納入能源發展和節能減排等規劃。各省級及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確定的目標任務,科學編制區域太陽能發展規劃并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做好農業、林業、土地、建筑等相關領域的銜接和政府間協調工作。全面推行競爭方式配置光伏電站項目,形成以市場競價為主的定價機制,逐步減少太陽能發電價格補貼需求,不斷提高太陽能發電市場競爭力。
(二)建立太陽能產業監測評價體系
針對太陽能發展外部環境和內部因素,合理確定各地區年度建設規模和布局方案,并形成滾動調整機制,實現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按照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實際運行、消納市場、政策環境以及本規劃各項主要任務完成情況等因素建立太陽能監測評價體系,提出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評判地區太陽能發展環境,作為太陽能產業布局的重要依據。
(三)完善太陽能發電市場機制和配套電網建設
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系列文件要求,建立適應太陽能發電的電力市場機制,確保太陽能發電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與電力用戶開展直接交易,電網企業作為公共平臺收取過網費。將分布式光伏發展納入城網農網改造規劃,結合分布式光伏特點進行智能電網建設升級。做好集中式大型電站和配套電網的同步規劃,落實消納市場和送出方案。電網企業及電力調度機構應按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規定,保障光伏電站最低保障小時數以內的上網電量按國家核定或競爭確定的上網電價收購;超過最低保障小時數的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競爭實現全額利用。
作者: 來源:國家能源局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