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電力行業作為國民經濟基礎性產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電力供應規模邁上新臺階,全國大范圍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明顯提升。為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對電力的需求,電力投資建設穩步推進,全國發電裝機總量、電網規模及
(三)更加注重電煤供需協調,切實確保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煤電是我國電源結構的主體,電煤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對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保障國民經濟平穩運行至關重要。保障電煤的穩定充足供應,尤其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關鍵時段尤為重要。
一是繼續加快推進煤炭優質產能釋放。各地方和有關企業要積極協調和組織具備條件的煤礦加緊落實產能置換方案,為加快辦理相關手續、增加有效供給創造條件;科學組織安全生產,不得以簡單停產方式開展或應對執法檢查;實行靈活的煤炭進口管理政策,確保迎峰度夏及迎峰度冬等關鍵時段沿海地區電煤安全穩定供應。千方百計確保冬季供暖供電煤炭供應,尤其是東北、西南等電煤偏緊地區。
二是繼續采取有效措施推動電煤價格理性下調。電煤價格不僅影響上下游行業經營狀況,更是市場關系的風向標,對于平衡煤炭市場供需至關重要。應盡快組織開展電煤價格機制研究,推動完善直達電煤長協定價機制,兼顧煤炭、電力雙方經營承受能力,科學測算基準價,建議確定為460元/噸左右(秦皇島5500大卡動力煤平倉價),有效引導市場預期;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管控,從嚴查處價格欺詐、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積極引導社會輿論;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煤炭價格指數體系,加強價格指數與行業數據的緊密結合,充分發揮電煤采購價格指數的引導作用,盡快將煤價下調至綠色區間。
三是進一步健全電煤市場長效機制。實踐證明簽訂中長期合同對穩定市場、引導預期、保障供應具有重要的作用。建議進一步加大合同簽訂比例,進一步將合同覆蓋范圍擴大到下水煤、省內直達煤、省外直達煤等,進一步規范合同條款約定,力爭量價齊全、運力保障;盡快組織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定價機制,本著促進上下游行業共同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合理測定下水煤年度基準價;加大合同履行監督,建立履約信用體系,激勵守約行為,懲治違約行為,維護好中長期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和嚴肅性,有效維護電煤市場良好環境。
四是繼續加強相關行業、相關環節的統籌協調。加大煤電產運需三方的協調力度,及時有效協調出現的問題,確保重點時段、重點線路、重點地區的運力協調和煤炭供應,尤其針對東北等地區存煤明顯偏低的重點電廠,優先安排請車、裝車、裝船和港口接卸,保障煤炭庫存處于合理水平。
(四)更加注重統籌協調,切實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當前企業燃料成本大幅上漲、電力市場交易價格明顯下降、產能過剩風險突出、節能減排改造任務繁重,多重矛盾交織疊加,企業經營面臨嚴峻壓力和困境,亟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營造企業發展良好氛圍。
一是采取多方措施,切實有效疏解企業經營壓力。針對當前電力企業尤其是發電企業持續全行業虧損局面,要“疏減并舉”,改善企業經營環境。一方面,盡快引導電煤價格回歸合理水平。上年以來電煤價格的持續高位運行,是導致發電企業尤其是煤電企業大面積嚴重虧損的根本原因。加大電煤市場價格管控力度,有效保供降價,才能有效緩解煤電企業經營困難局面。另一方面,繼續完善電價機制,有效疏導企業經營成本。盡管國家已出臺政策調整電價結構,但遠不足以完全化解電煤大幅價格上漲帶來的影響,建議盡快啟動煤電聯動機制,合理疏導煤電成本;合理縮短聯動周期,改變煤電聯動全國范圍一刀切模式,分地區啟動煤電聯動;將市場化交易電量環保電價的補償方式調整為“價外補貼”。
二是及時化解新問題,穩妥有序推進電力體制改革。隨著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及時認真總結電力市場建設中暴露的新情況、新問題,穩妥有序推進改革,嚴格監督和杜絕政府不合理干預行為;健全電力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直接交易合同約束力,保障合同有效執行;盡快明確增量配電業務規范和范圍。
三是盡快清欠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電費,減輕電力企業財務負擔;加強各項政策間的統籌協調,促進各項措施切實落實到位。
四是盡快研究對以清潔能源為主的電網推行火電機組備用容量補償機制,尤其針對長期為清潔能源發電提供調峰、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的煤電機組逐步實施兩部制電價,緩解火電企業存在嚴重的生存問題,引導煤電行業轉型升級。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電力行業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思、看齊意識,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契機,確保全國電力安全、穩定、可靠供應。切實服務好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好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應有貢獻。
作者: 來源:中電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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