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6年國家能源局相繼印發《關于組織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355號)、《關于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223號),旨在推動我國太陽能熱發電技術產業化發展。
在國家能源局公布的第一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中,西北能源監管局監管轄區內陜西、寧夏無示范項目,青海省有四個示范項目,裝機總容量28.5萬千瓦。
為加快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促進能源清潔生產和高效利用,按照行業監管要求,西北能源監管局認真部署,深入開展了轄區內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監管調研工作,掌握了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的建設進度、配套政策等基本情況,并提出了推進示范項目建設的意見建議。
示范項目基本情況
目前國內太陽能熱發電產業正處于起步階段,尚未形成產業規模,工程造價較高,技術裝備制造能力弱,缺乏系統集成及運行技術狀況,為攻克關鍵技術裝備,形成完整產業鏈和系統集成能力,2015年9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組織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355號),在全國范圍內征集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
其后,全國各省陸續上報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109個,經專家評審確定了第一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
2016年9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223號),發布第一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20個,總計裝機容量134.9萬千瓦,包括塔式9個、槽式7個、菲涅爾式4個。西北局監管轄區內陜西、寧夏無示范項目,青海省有四個示范項目,裝機總容量28.5萬千瓦,塔式3個、槽式1個。
同時國家能源局要求,示范項目應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備案,盡早開工建設,原則上應在2018年年底前建成投產。并且,為保障太陽能熱發電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和產業化發展,避免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在“十三五”時期,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均納入國家能源局組織的國家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統一管理。
2016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881號),核定了全國統一太陽能熱發電(含4小時以上儲熱功能)標桿上網電價為1.15元/千瓦時(含稅),該電價僅適用于納入國家能源局2016年組織實施的、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投運的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
2019年以后國家將根據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發展狀況、發電成本降低情況,適時完善太陽能熱發電價格政策,逐步降低新建太陽能熱發電價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