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信委,各有關單位:
浙江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及相關專項方案已經省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浙江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已由省政府印發(浙政發〔2017〕39號),浙江省級電力市場設計建設工作已正式啟動。按要求,現將審議通過的《浙江電力市場建設方案
門和監管機構對市場主體信息發布實施監管。
六、交易機構設置
初期,交易中心設置6個內設部門,部門名稱及主要職責如下:
。ㄒ唬┦袌霾浚ㄊ袌龉芾砦瘑T會秘書處)
主要負責市場成員注冊管理等工作,承擔市場管理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參與電力市場方案和規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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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市場分析預測、交易組織、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計劃編制與跟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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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交易結算、統計分析、信息發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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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交易平臺建設與運維工作;負責市場主體接入、應用培訓等工作;為市場運營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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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市場評估與風險防控、合規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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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綜合管理、財務管理、黨群管理、組織年度報告編制、市場服務以及與省電力公司的財務業務銜接等工作。
交易中心要按照“業務逐步發展、人員逐步配置”的原則,做好人員配置工作,確保電力交易職責有效落實,支持電力體制改革工作有序推進。
七、交易機構人員及經費保障
交易中心專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專業人員薪酬待遇原則上不低于省級電網調度機構相應人員。組建初期,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要保證交易中心具有與履行交易職責相適應的人、財、物,待市場運行后適時按照省政府批準的收費政策向市場主體等收費,收費項目主要包括注冊費、年費、交易手續費和服務費等。
八、交易機構組建配套措施
為確保交易機構公開、公平、公正運營,樹立交易機構公信力,建立完善以下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市場管理委員會。市場管理委員會通過設立合理的議事機制,研究討論涉及市場主體利益的重要事項,聽取市場主體訴求,提出合理意見建議,審核交易中心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對不符合任職資格或具有違反任職資格行為的高級管理人員提出任免調整建議,審定涉及市場的重大業務決策等。
二是提高市場交易透明度。嚴格按照電力市場規則,組織發布市場交易相關信息,通過浙江電力交易平臺實現各類交易信息和數據的充分共享,確保浙江省電力市場公開透明。
三是加強內部制度建設。交易中心要通過內部制度建設,加強自律,強化對市場主體交易行為合規性的引導、監控,主動配合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進市場規范健康有序運營。
四是建立年度報告制度。交易中心按年度向市場管理委員會報告浙江省電力市場運行、交易組織、風險防控、重大事項說明等相關情況,并向社會公開。
五是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溝通互動。通過會議座談、現場參觀、媒體宣傳等多種方式,加強與行業專家、電力用戶、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的交流,堅持公開透明運營,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附件3
浙江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組建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7〕39號)的要求,考慮現階段電力交易以直接交易為主的情況,結合浙江電力市場建設的需要,為維護電力市場公平、公正、公開,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浙江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場管理委員會)組建方案。本方案將根據浙江電力市場發展情況做進一步調整。
一、機構定位
市場管理委員會為市場主體按類別推薦代表組成的自治性議事協調機構,在電力市場建設、制定交易規則、監督市場運營、維護市場秩序、反映市場主體合理訴求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并接受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的工作指導。市場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常設在浙江電力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
二、主要職責
。ㄒ唬┭芯坑懻摻灰字行慕M建方案和章程。
。ǘ┭芯刻岢鲭娏κ袌鼋ㄔO建議,參與起草修訂市場規則及相關實施細則。
(三)審核交易中心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ㄋ模┙M織召開相關會議,研究討論涉及市場主體利益的重要事項,聽取市場主體訴求,提出合理意見建議。
。ㄎ澹┍O督電力市場運營情況和交易規則執行情況,并及時向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等政府部門反映。
。﹨f調電力市場主體各方在交易運營中發生的爭議及市場主體其他相關事宜等。
(七)根據工作需要,由政府部門授權履行其他職責。
三、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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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委員會由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用電企業、交易中心、獨立專家等類別代表組成,按市場主體類別選派代表參加,初期規模為17人。市場管理委員會委員(除交易中心代表外)不從浙江電力交易中心領取薪酬,實行任期制。
市場管理委員會設主任1人,由市場管理委員會委員推選市場主體類別代表輪流擔任,任期2年。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和主持市場管理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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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市場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市場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聯絡交易機構、電力市場主體各方,收集電力市場主體各方的意見、建議并進行反饋;組織召開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代表大會和專業小組會議,整理會議紀要、議事材料等,做好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結果的報送和傳達工作。
市場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由交易中心主要負責人兼任,專職工作人員2人。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可選派2-3人,定期輪換。除交易中心工作人員以外,其他工作人員不從交易中心領取薪酬。
(三)專業工作組
市場管理委員會可根據需要下設若干專業工作組,負責處理市場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專項工作。
專業工作組成員由市場注冊成員推薦,不從交易中心領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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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委員會可根據需要下設專家委員會,由相關領域專家和第三方咨詢研究機構代表等組成。專家委員會成員產生辦法由市場管理委員會自行制定。
四、委員產生
市場管理委員會委員按以下方式產生,每屆委員任期2年:
。ㄒ唬╇娋W企業代表(5名):由省電力公司推薦5名代表。
(二)交易機構代表(1名):由交易中心推薦產生。
。ㄈ┌l電企業代表(6名):由浙能電力、核電企業、水電企業各推薦1位代表,另由省內外統調火電機組裝機容量大于等于200萬千瓦的其他發電集團推薦3位代表,由符合條件的發電集團抽簽確定,不連選連任。
(四)用電企業代表(2名):由參與市場交易的,且年用電量排序前10位的不同行業用電企業中抽簽產生,不連選連任。
。ㄎ澹┦垭姽敬恚2名):由在交易中心注冊的,且實繳資本排序前10位的售電公司中抽簽產生,不連選連任。
(六)獨立專家代表(1名):由省發改委(省能源局)推薦產生。
市場管理委員會委員應具備的條件: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管理能力;從事電力行業相關工作5年以上;最近3年無違法違規記錄。
五、工作機制
市場管理委員會組建和試運行期間,省發改委(省能源局)負責召集會議。正常運行后,按照市場管理委員會議事制度等規定召開會議。具體議事規則另行制定。
六、組織實施
在浙江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市場主體做好浙江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組建運營工作。
附件4
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
作者: 來源:浙江省發改委
責任編輯:zhangx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