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撤銷
我從不愿和別人談到能源部在下屆政府的存在問題,但我心里是非常明白的。1992年3月,我和總理有一次談話,雖然沒有直接說到這個問題,但觀點是清楚的。我也知道在1992年曾提出過三四個機構改革的方案,其中沒有一個方案是要保留能源部的。
1992年,在能源部正式撤銷的前一年,能源部召開了兩個重要的現場會。一個是山東德州電廠現場會。德州電廠用23個月零8天投產第一臺30萬千瓦機組,又用了不到6個月時間投入第二臺30萬千瓦機組,一年投產兩臺30萬千瓦機組,工期短,建設質量也高,為把縮短建設工期作為突破口,用好國家基建投資,樹立了典型。第二個就是在大雁召開的煤炭改革現場會。大雁一礦原設計能力90萬噸,人員5005人,第一步減到1300人,20個科室減為4個辦公室,全員勞動生產率由1噸提高到5噸,半年時間由上半年虧損1800萬元轉為盈利280萬元。
這一年,我們還提出在三年內,把現有煤、電的人員減少一半的要求(包括把生產、生活服務系統分離出去變為獨立核算單位的部分)。針對煤炭、電力人員過多的現狀,明確提出要把減少人員作為提高“雙效”突破口。
1993年2月6日,在國務院全體會議上,李鵬總理正式提出了下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并說最終要等人大審議和批準后,才能執行。他在講到取消能源部時說;“能源部這幾年工作是努力的,能源工業取得長足發展,是有成績的。煤炭,原來全國供應十分緊張,現在市場已緩解了三年,有的地方煤炭供應偏緊,不是沒有煤,而是運力不足的問題。電力建設,五年新裝機6000多萬千瓦,一年平均1200萬千瓦,是世界上少有的。但是由于關系不順,調節手段的不足,也很難把煤、電、油、核工業組織起來”。
3月,第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撤銷能源部,再次組建電力工業部和煤炭工業部。國務院全體會議會后的第二天,我到醫院看望年邁的父親(時年92歲),告訴他下屆政府要取消能源部,他說:“本來嘛,煤炭是一個大部,管幾百萬人的部,怎么能取消呢?”這也在當時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同志的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