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在最新發布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中指明根據當前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情況,降低2018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7元(含稅)。
另外,就分布式的兩種上網方式而言,按照最新的標桿電價,在大部分省份,“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方式的電價已經高于全額上網的電價,Ⅰ到Ⅲ類地區的差額分別達到了0.120、0.095和0.009元/千瓦時,全國平均差額達到了0.059元/千瓦時,這說明 “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模式的電價更高,更具用吸引力,這也是2018年我們更看好戶用分布式的原因。余電上網與全額上網電價比較(元/千瓦時)見下表:
通知中一個最大的變化是電價的調價時間窗口,明確自2019年起,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全部按投運時間執行對應的標桿電價。也就是說,從2019年開始將沒有630搶裝的概念,調價的時間窗口將全部集中在年末。這也意味著進入2018年的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只有在2018年年底并網投運才能享受2018年的電價補貼政策,我們認為此舉會加速進入2018年管理指標的光伏項目的并網速度,2018年的普通地面的裝機需求或將超越市場預期。
作者: 來源:新能源投融資圈
責任編輯:huxin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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