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問題
(一)可能會出現政策變動
2018年2月初,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會議,就“光伏產業發展過快”、“補貼數額巨大”等社會各界提出的爭議在會上征求相關企業意見,并提出了嚴控光伏發電發展規模和速度,并將分布式光伏發電納入規模管理的設想。如果該政策一旦成行,將嚴重影響我國剛剛成長起來的分布式光伏市場,對我國整體光伏市場增長也將產生較大的負面效應。
(二)供需失衡問題值得警惕
2018年國際國內市場均將放緩,而國內光伏企業的擴產速度卻未減慢,如下表所示。尤其是多晶硅擴產情況,據預測2018年將增加12.7萬噸產能,2019年將增加30萬噸。我國光伏產業將面臨又一輪的供需失衡局面,并且由于國內市場已經充分釋放,沒有增量,企業現金流也捉襟見肘,因此可能陷入比2011-2012年更為嚴重的光伏寒冬。
表1 2018年1-2月國內部分光伏企業擴產情況
(三)補貼資金存在較大缺口
光伏市場規模快速擴大和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不足,補貼資金缺口越來越大,截止2016年底,可再生能源附加資金缺口已達到520億元,預計到2018年底,補貼缺口將達到1000億元。多數光伏發電項目難以及時拿到補貼,增加了全產業鏈資金成本,特別是光伏企業以民營企業居多且業務單一,融資能力較弱,市場一旦出現波動有可能給行業帶來巨大沖擊。
(四)電站建設非技術成本較高
我國在光伏電站投資中的土地、稅費、電網接入、融資、光照條件等非技術成本較高,超過電站投資的20%以上,高的甚至到30%-35%,直接影響了光伏發電的平價上網進程。光伏扶貧電站資產所有權開始收歸政府,但各地在招投標過程中存在地方保護現象。大型地面電站項目的招投標也存在資源換項目的現象,提高電站投資的非技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