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僅憑國家能源局的《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山西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業界也無法推測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企業競爭優選工作,究竟如何違反了國家政策以及領跑基地建設相關規定和要求。
“低價”權重高令制造端承壓? 盡管經歷了將近三年的時間,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切實促進了光伏發電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市場應用和成本下降,但與此同時,其存在的一些問題,也困擾著業界。
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則為“最低電價”往往是中標的主要因素。據相關媒體報道,在領跑者其它7個基地中涉及的33個項目中,有21個項目以最低價中標。而盡管此番大同二期公示的中標企業報價并非最低(8家入選中標企業申報電價介于0.40元/千瓦時—0.45元/千瓦時之間),但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其仍然會令制造端承壓。
“如果按0.4元/度的投標電價,測算模型中對高效組件的采購價格設定為2.4元/瓦-2.5元/瓦。這對第二批領跑者要求的組件而言(目前已經是常規組件),這個價格是可行的,但對310W-370W規格的第三批領跑者滿分組件,并且要在9月份開始供貨,三四個月供完,無論是價格,還是供應能力,都是幾乎不可能的!币晃还夥髽I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他分析認為,“一些中標企業是非制造業投資者,而他們之所以集體報超低價,可能也是受到了一些制造端的誤導。而這可能引發的后果,就是‘領跑者’基地建設進程被一拖再拖!
如今,對于大同二期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的建設,是否能按計劃在6月30日前開工建設,并于12月31日前并網,仍是未知數。
作者:于 南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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