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額指標是具有約束性的指標。有絕對量和相對量兩種。絕對量一般選擇裝機容量或者發電量,而相對量可以選擇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占總裝機容量的百分比表示,也可以選擇可再生能源發電量(上網電量)占總發電量(上網電量)百分比來表示。考慮到未來我國經濟及能源發展的雙重不確定性,為確保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的實現,政策實際執行以相對量為基礎,規定配額義務承擔主體應在其全社會總電力消費中包含確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的確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配額指標與非化石能源國家發展目標相協調;
二是配額指標應與基于實際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和運行情況;
三是配額指標應有利于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四是配額指標應與國家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目標相銜接。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提出的非化石能源占比要求和能源發展規劃,在統籌考慮各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電力消費和年度建設計劃的制定、全國重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情況、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容量和本地的電力供需情況等因素,按年度滾動制定并公布各省級行政區域分年度的全社會用電量中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總量和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的最低比重指標(即配額指標),并按年度對配額完成情況開展監測、評價和考核。
關于配額指標的分配
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目標必須落實到各類義務主體才能實現,而我國的國情決定了在國家目標和實際配額義務主體之間必須要有適當的層級承擔中間目標。從國家到省級政府動態分解配額目標,由省級政府管理一個省區域內的配額目標和行動是必需的。
將國家整體目標分解到各省的基本原則是促進國家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由于我國各地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各省未來經濟發展模式、發展速度、能源和電力消費消耗,可再生能源發展也將有所差別,因此從國家向各省分解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目標也需要按照綜合考慮“消納能力、發展潛力、電網布局”的思路區別對待,對于不同發展類型的省份應當采用不同的指標分配方案。
征求意見稿結合各省電力供需形勢、2018年各省用電負荷預測以及市場交易情況,提出了各省(區、市)2018年度可再生能能源電力消費總量和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應占全社會用電量的兩個比重指標,作為對其考核的配額指標。后續各年度的配額指標在當年第一季度專門發文明確。為指導各地區合理開展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同時公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目標年的預期指標。
配額證書制度
為有效計量和核算可再生能源電力利用水平,提供市場化手段平衡區域間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利用能力的差異,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本辦法引入了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制度。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是記錄計量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生產、消納和交易的載體,配額義務主體通過提交足額證書作為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額指標的唯一憑證。現階段證書的主要功能是作為可再生能源電量的計量憑證,交易目的是作為市場化的調節手段擴大全國可再生能源消納規模,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的轉移和交易不影響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相應電量繼續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
證書由第三方機構根據不同發電形式,按照結算電量或發電量核發,根據發電類型不同分為水電證書和非水電證書。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以及各省級區域電力交易中心組織開展證書交易。水電證書在購買電量后直接轉移至購電方,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主管部門發布的補助目錄的項目產生的非水電技術核發的證書,在購電方按照購電協議規定全額結清購電費用后轉移給購電方。為提高消納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允許市場主體通過與其他市場主體或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進行證書交易完成配額指標。配額差額部分也可通過向所在區域電網企業購買替代證書完成。
配額義務的監督、評估和考核方式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負責按年度對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配額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評估和考核,以保證辦法實施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對配額義務的主體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評估和考核,并向社會公布評估考核結果。對于未達到配額指標的省級行政區域,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暫停下達或減少該區域化石能源電源建設規模、取消該區域申請示范項目資格、取消該區域國家按區域開展的能源類示范稱號等措施,按區域限批其新增高載能工業項目。對于未完成配額指標的市場主體,核減其下一年度市場交易電量,或取消其參與下一年度電力市場交易的資格。對拒不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額義務,違反可再生能源配額實施有關規定的企業,將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予以聯合懲戒。
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通過強制性手段和與之配套的市場化交易措施建立對可再生能源電力利用水平的約束性機制,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和消費的積極性,作為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標為導向的能源發展目標管理的一部分,確保完成國家制定的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到2020年和2030年分別達到15%和20%的目標,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健康可持續性發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推動能源系統朝向綠色低碳方向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