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度環境和森林總局(MoEF)宣布,聚光太陽能光伏電站不再需要通過環境影響評估頒發的環保許可證(2006)。
環境和森林總局同時也規定了一些列的選址勘察過程,以保證光伏電站不會對周圍的人口、農業、生物以及水資源產生不利影響。
最后,MoEF宣布授權印度中央污染控制委員會,實施對聚光光伏以及光伏電站對環境產生的影響進行研究,并以報告的形式呈報給MoEF.
電站選址以及用水許可
由MoEF提出的新程序要求國家污染控制委員會進行實地考察,確保電站避免建于以下區域:濕地、農田、生態敏感區以及人口密集區。
當局還要求確保電站由足夠的水供應,而且如果電站區域涉及到森林或林業地區,必須要獲得相應的森林許可證。
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局(MNRE)于2011年6月22日向環境和森林總局(MoEF)提出申請,討論一些州污染控制委員會錯誤的要求CSP項目必須獲得2006號文件提到的環保許可證。
MNRE公布的文件表示,風冷式聚光光伏電站的各種設計中每千瓦時發電量用水遠遠低于煤炭、核能甚至天然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