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齊齊哈爾市、大慶市、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范區建設有關事項的復函》,明確積極支持齊齊哈爾市、大慶市、包頭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落實可再生能源消納。其中稱,鼓勵齊齊哈爾市、大慶市探索碳交易市場、發電權市場、售電權市場等新型商業運營模式,鼓勵包頭市開展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分布式發電交易等市場機制的先行先試,提高用戶側和發電側參與消納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鼓勵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結合本地區電網實際條件,研究開展增量配電網示范。
示范區規劃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管理按照風電、光伏發電預警現有關規定執行。